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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楚雄州南华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分别判处“12.28” 涉恶案件恶势力犯罪团伙陈某某等13名团伙成员1年零4个月至10年零8个月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0.5万元至20万元罚金。
2016年12月以来,陈某某在南华县内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及有前科人员,形成以陈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某大酒店、鑫歌汇KTV量贩为活动据点,在南华县城内肆意寻衅滋事,实施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物、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气焰嚣张,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16年12月28日凌晨1时许,在南华县,一伙人因江湖恩怨泄愤,以犯罪嫌疑人黄某、李某为首的27名社会闲散人员,在南华县鹦鹉山公园门口集结后一起乘车到县城鑫歌汇KTV进行打砸,造成鑫歌汇KTV经理张某受伤、鑫歌汇KTV损坏价值11715元物品。
打砸事件迅速被另一伙恶势力团伙头目陈某某得知,以陈某某、黎某、朱某、苏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为树立江湖威信,乘机逞强耍横,以黄某、李某等人打砸鑫歌汇KTV为由,组织恶势力团伙成员黎某、朱某带领团伙成员连夜在南华县城对参与打砸龙川镇鑫歌汇KTV的徐某、陈某等9人实施非法拘禁、殴打、跪砖、辱骂等行为。
以陈某某、黎某、朱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聚集在南华某大酒店附楼四楼陈某所谓的办公室里开会商量寻找“抓捕”打砸鑫歌汇的人员,陈某某、黎某、朱某等15人,在鑫歌汇被打砸后历时一个月的时间里,无视公安机关对案件的调查处理,肆意泄愤报复打砸鑫歌汇的黄某、李某一方人员,在陈某的指挥下,黎某安排及带领朱某、吴某、李某等人从鑫歌汇被打砸的当晚开始,连续找人、抓人,并在微信上发布江湖“通缉令”,将参与打砸鑫歌汇的人员名单及开会“抓捕”打砸鑫歌汇人员的视频发布,并转发于微信朋友圈,随后参与打砸鑫歌汇的人员徐某等七人相继被陈某某、黎某、朱某等10余人找到后即遭到殴打,并强行带到某大酒店附楼进行殴打、罚跪砖头、威胁拔指甲,叫徐某等七人找出或者联系其他参与打砸鑫歌汇的人员,将徐某等七人控制在某大酒店附楼,并由陈某某、黎某、朱某等13人轮流看守,不准徐某等七人离开。恶势力团伙人员威逼参与打砸鑫歌汇的吴某等人回来“自首”接受处理。他们以“赔偿”鑫歌汇损失为名,殴打、威逼徐某等十五人。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18日期间,该恶势力团伙共对16名人员进行威胁、殴打、非法拘禁,非法勒索现金22.48万元,故意损毁轿车1辆,其中有4人被打成轻伤。经初步查证该团伙涉案人员23人。
案发后,南华警方周密部署,将案情报告县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得到县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鼎力支持,楚雄州公安局迅速成立由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法制支队、网安支队等部门,南华、禄丰、牟定、大姚、双柏五县公安局刑侦民警组成的南华“12.28”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12.28” 涉恶案件的涉案人员人数多,成分复杂,大多系社会闲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曾多次被法律机关打处过,但这些人不思悔改,继续作恶,逞强耍横,聚众闹事,形成在南华县称霸一方的恶势力。在案件侦办中,有的群众害怕被恶势力打击报复,大多不敢讲实情说实话,有的不愿配合。此外,该案涉案时间跨度长,涉及罪名种类多,证据庞杂取证不易,且头目陈某某及团伙骨干成员曾屡受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反侦察意识较强,在审讯过程中竟还对办案民警进行言语威胁,以上种种原因使得案件侦破倍加艰难。
面对重重困难,专案组民警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攻坚克难,采取内紧外松、公密结合的方式破难点、解疑点、攻重点,全面收集第一手资料,想方设法找受害人、走访知情人、暗访目击证人,期间辗转多地收集证据,完成了对该涉恶犯罪团伙所涉及的犯罪事实的全面取证。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专案组成员不计白天黑夜,深入群众中调查、摸排、走访。通过无数次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获取了大量事实证据,最终使犯罪团伙成员一个个浮出水面。
南华县公安局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奋战,成功打处了南华县“12.28”涉恶团伙,彻底摧毁了一个作恶多端,频频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为首分子陈某某及其团伙主要成员27人,移送起诉19人,破获案件33件。2018年6月28日,南华县人民法院对该团伙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南华县“12.28”专案组全体成员以忠诚为民的正气、迎难而上的勇气,用忠诚和智慧、热血和汗水为广大群众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也向人民群众表明了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于担当,坚决有力打击刑事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来源:南华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