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财经要闻
虚拟货币又迎一波强监管。
21日,部分微信公众号涉嫌发布ICO(首次代币发行)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违反《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被责令屏蔽所有内容,并被永久封停账号。
22日,北京朝阳区金融社会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各商场、酒店、宾馆、写字楼等地不得承办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推介宣讲等活动。
23日,江苏省金融办向13个设区市政府分别发函,将互金整治拓展到虚拟货币及ICO等领域。自2017年9月4日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发布以来,针对虚拟货币领域的严监管已持续了近一年。
截至目前,在对ICO平台、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方面,已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与此同时,防范ICO、虚拟货币乱象仍然任重道远,风险仍在蔓延。
“风险更隐蔽,治理更困难、管理更复杂、传染更快速。”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认为,这是当前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等新型金融业态或模式的通病。“平台通过境外注册,境外交易,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手段,资金在无法监控的情况下,继续进入虚拟货币市场,之前的监管效果很难体现。”
针对ICO乱象,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原司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盛松成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他一直以来主张虚拟货币本质上不是货币,并预计未来中国对ICO监管会更加严格。
币圈自媒体乱象丛生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社会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8月22日下发《关于禁止承办虚拟币推介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商场、酒店,宾馆、写字楼等地不得承办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推介宣讲等活动。
“鼓励区块链,但反对虚拟货币,有些虚拟货币的推介活动就是打着区块链的名目在做。”有接近北京其他区域金融办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尚未对所管辖区域下发相关文件。但他表示,此项工作其实自去年来就已开展,禁止管辖区域所属场所承办虚拟货币推介活动。
对于虚拟货币的线下推介活动,一位接近上海金融办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对于各个区域均有要求,如果了解到相关违规情况,监管也会介入,叫停相关宣传推介。”
根据《通知》,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系统安全稳定,根据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清理整治的通知》规定,要求各商场、酒店,宾馆、写字楼等地不得承办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推介宣讲等活动。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李虹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举在金融消费者教育方面,首先有效的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投资权益,让投资者不至于被虚假信息再次误导。同时在投资者引导方面,免除了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可能会遭遇的市场操纵、洗钱等风险。
此前,ICO非法集资等风险备受关注。随着虚拟货币交易所的清理整顿,一些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相继宣布停止人民币交易业务,但与此同时,部分平台将注册地和服务器搬迁至境外后,仍向炒币者推荐注册在境外的交易平台。
8月21日晚间,多个涉及区块链和虚拟币领域的微信公号被停止使用。例如,一些微信公众号页面显示“由用户举报并经平台审核,违反《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已被责令屏蔽所有内容。”
“币圈投资者的投诉是主要原因,微信公众账号有投诉处理机制,大量投资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投诉这些微信公众号大号,所以被封。”李虹含表示,有币圈微信大号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投资虚拟货币的问题。
“部分区块链媒体甚至和虚拟货币的发币方项目方联合起来,利用股市操作手法,在某些虚拟货币上坐庄,对虚拟货币采取暴涨暴跌的操作,俗称‘割韭菜’,导致部分虚拟货币投资者损失惨重。”李虹含称。
“错误的投资理念,扭曲的理财价值,甚至错误的人生价值观,只是第一个方面。”尹振涛称,公众号问题也是之前监管效果不及预期的一个重要原因,自媒体宣传误导投资人继续投资和参与虚拟货币,乱象丛生。
他表示,更复杂的方式还有自媒体通过广告、软文拿黑心钱;自媒体直接拿虚拟货币公司的投资;有自媒体在推销ICO项目之前,要求免费获得一定数量的代币,通过炒高后提前退出;还有自媒体通过写软文等操控价格。
还有部分区块链媒体联合发币方,对虚拟货币进行暴涨暴跌的操作;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投资虚拟货币等问题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红线。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为参与传销币项进行宣传的媒体和提供技术支持的软件外包公司主观上明知或应当知道是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帮助,或者特定技术开发只能用于犯罪行为的,将构成帮助犯。
“应定的具体罪名与刑罚当依据传销币发行、运作的本质逻辑,侵害的法益重大性等,依正犯的罪名及刑罚从轻处理或者以单独的罪名进行刑事处罚。”肖飒称。
排查风险,地方监管再发力
23日,根据人民日报报道,江苏省金融办全面梳理省内各类金融风险,向13个设区市政府分别发函,提示包括特定风险点在内的风险,督促逐一建档、逐项处置。持续开展互金专项整治,并将整治领域拓展到虚拟货币、ICO、校园贷、现金贷等,对摸底排查阶段确定的重点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和处置。
一位接近上海金融办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针对虚拟货币、ICO的风险排查工作上海自去年就已经开展。“上海基本上虚拟货币、ICO平台已经没有了,原有的或关停,或跑路国外。目前,如果经监测或投资者举报,发现一家查处一家。”
也有某省金融办人士表示,针对虚拟货币、ICO等风险排查,其所在省市最近确实有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开展很多工作”。
实际上,监管对ICO的态度一直非常严厉。去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定性为非法集资,随后开始清理整顿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和ICO活动。
“经过稳妥有序的组织推进,各地搜排出的国内88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85家ICO交易平台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以人民币交易的比特币从之前全球占比90%以上,下降至不足1%。”中钞区块链技术研究院院长张一锋表示。
盛松成指出,ICO的迅速发展引起监管层的关注是很正常的。用传统法律看,ICO具有众筹、募集资本的功能,放任发展不予以监管有较大的潜在风险。大量的没有前途的项目甚至本身就是欺骗,不仅让投资者承担巨大风险,也让真正区块链创业的团队颇多抱怨,实际上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后果。
他认为,政府部门的大力监管对区块链行业是好事,通过治理ICO,驱逐数字劣币,可以让区块链发展得更加稳健。他预计,未来中国对ICO的项目监管还会更严。
虚拟货币应进行更严厉监管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目前国际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分为几种模式,一种是完全禁止,禁止金融机构参与数字货币交易、禁止ICO;一种是采取差异监管的模式。
例如,2017年7月,美国推出虚拟货币监管方案——监管沙箱制度:35000美元交易额以上需要牌照,35000美元以下需临时牌照,5000美元以下豁免。
盛松成认为,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因其缺乏国家信用支撑,难以作为本位币履行商品交换媒介职能。
“比特币不仅自身没有实用价值,也没有国家信用支撑,没有全社会商品生产和交易作为保证,因而不具有货币的价值基础。如果一国宣布比特币非合法货币,比特币在该国范围内就无法流通,也无法承担交换媒介职能,甚至可能一文不值,连价值贮藏功能都难以发挥。”盛松成对记者表示。
由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能够实现点对点匿名转账,对于中国资本项目管理和洗钱监管是一大挑战。盛松成建议,监管层应该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利用虚拟货币从事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更加严厉的监管。
尹振涛认为,可参考之前网络游戏或互联网公司代币的管理经验,将虚拟货币定性为虚拟(数字)资产,杜绝其获得通用性一般货币职能,确定其特定使用场景与范围。
另外,他还建议应尽快研讨出台针对虚拟货币市场投资的监管政策,加强信息披露、行业准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并围绕虚拟货币等领域开展的宣传推广行为,规范自媒体及其他信息发布平台。
“虽然媒体管理与金融监管分属不同部门,但金融投资极易受到宣传和舆论的引导这也是不争的事实,针对围绕虚拟货币领域的广告、宣传、活动及其他方式的负面影响,应该引起金融监管部门的关注。”尹振涛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