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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刑,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志,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天下人都明白美好是最值得称道的,这是由于有丑恶的区分和存在;
都明了善良是最珍贵的,这是由于有邪恶的区分和存在。
有和无、难和易、长和短、高和低等,这些对立关系正是自然法则的再现,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是永恒的真理。
圣人用无为的观点看待世事,用不言的方法推行道的教育。
万物自然生长。不为自己所有,不强加干涉,不居功于成功的事物。
只有不居功,才无谓得到和失去。
《道德经》主题思想
“道法自然”是《道德经》中老子思想的精华。“道”作为《道德经》中最抽象的概念范畴,是天地万物生成的动力源。“德”是“道”在伦常领域的发展与表现。“道”与“法”在规则、常理层面有相通点,但不同于西方自然法。“法”应效法自然之道,在辨证的反向转化之中发挥其作用。
哲学上,“道”是天地万物之始之母,阴阳对立与统一是万物的本质体现,物极必反是万物演化的规律。伦理上,老子之道主张纯朴、无私、清静、谦让、贵柔、守弱、淡泊等因循自然的德性。政治上,老子主张对内无为而治,不生事扰民,对外和平共处,反对战争与暴力。这三个层面构成了《道德经》的主题,同时也使得《道德经》一书在结构上经由“物理至哲学至伦理至政治”的逻辑层层递进,由自然之道进入到伦理之德,最终归宿于对理想政治的设想与治理之道。也就是从自然秩序中找出通向理想社会秩序的光明正道。
《道德经》主要论述“道”与“德”:“道”不仅是宇宙之道、自然之道,也是个体修行即修道的方法;“德”不是通常以为的道德或德行,而是修道者所应必备的特殊的世界观、方法论以及为人处世之方法。
老子的本意,是要教给人修道的方法,德是基础,道是德的升华。没有德的基础,为人处世、治家、治国,很可能都失败,就没有能力去“修道”。所以修“德”是为修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可能也是人所共需的;修道者更需要拥有宁静的心境、超脱的人生,这也缺“德”不可。《道德经》德经部分,在经文中占了很大部分,这是修道的基础。
“道”是浑全之朴,“众妙之门”。“道”生成了万物,又内涵于万物之中,“道”在物中,物在“道”中,万事万物殊途而同归,都通向了“道”。
“道”不只是有形的“物质”、思虑的“精神”、理性的“规律”,而是造成这一切的无形无象、至虚至灵的宇宙本根。“物质”、“精神”、“规律”皆是“道”的派生物。 “道”是先天一炁,混元无极,“道”是其大无外、其小无内、至简至易、至精至微、至玄至妙的自然之始祖、万殊之大宗,是造成宇宙万物的源头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