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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网警巡查执法
刚收完新房,便有人电话询问装修;刚生完孩子,便有人推销母婴用品……你是否也经常接到陌生人来电,电话里的人对你推销各种产品,甚至对你个人情况了如指掌。
近年来,电信诈骗已成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公害,作为电信诈骗的上游犯罪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到了重要的推波助澜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类骚扰电话、信息不胜其烦、深恶痛绝,同时也为诈骗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近日,珠海网警经连续多日侦查,成功侦破一宗侵犯公民个人房产信息的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人,缴获公民信息50000余条,扣押涉案电脑主机4台。
2018年7月3日,珠海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互联网买卖传递大量公民个人房产信息,经过前期侦查,发现位于珠海斗门白藤二路远某地产有限公司的部分工作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该公司有涉嫌侵犯公民个人房产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缜密排查,办案民警逐步确定并理清了犯罪嫌疑人所存联系:远某地产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交易,该公司涉嫌侵犯公民个人房产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员某为该公司老板,杨某为该公司员工,员某与杨某通过互联网传递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对该大量信息加以不法利用,从而进一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2018年7月10日,办案民警抓住有利时机,成功实施抓捕行动。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员某交代清楚事情经过,杨某供述其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来源于黄某某,办案民警继而将黄某抓获归案。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均已被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警提示
◆无论以何种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都属违法犯罪行为。
◆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要做好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对用户信息加密并设置权限,避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
◆公民个人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注意保管好个人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银行卡、快递单据、火车票、飞机票等个人信息载体,需提供复印件时在复印件上注明专属用途,防止信息被他人利用。
◆在遇到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应保存好相应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