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财经要闻
最近,无效疫苗的事情已经刷爆了朋友圈。国内频出疫苗造假事件,让家长在给孩子接种疫苗的时候也变得更加谨慎,然而在邻国日本,孩子注射疫苗,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在日本,孩子疫苗接种时间是从出生2个月到8岁。临近接种时间时,区保健所会寄来《疫苗接种通知》。
每一次,医生会将疫苗种类、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部位...详细记录。
尤其会记录疫苗生产厂家、批次及使用期限,为了避免手写出现错误,是将其疫苗盒子上印有厂家批次的贴纸直接贴在手账上。
日本早在1948年,就制定了《疫苗接种法》,以后又多次完善。里面规定了接种的种类付费等。日本疫苗的管理和其他行业的管理一样,有疫苗管理协会,规定了疫苗的管理办法,日本疫苗也有明确分类:
那么在日本,
接种疫苗就没有出过负面消息吗?
也有!
日本曾经也发生过
让日本全国震惊的“毒性疫苗事件”。
▼
在1996年,日本生产的乙肝疫苗,竟然使用了艾滋病和肝炎患者的血清来制作疫苗,导致部分病人染病。
2007年,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向使用污染制品导致染病的受害者以及其家属正式鞠躬道歉。
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向受害者及其家属正式道歉
时任厚生大臣(卫生部长)第一次承认了国家在这个疫苗事件中的责任,放弃了对日本法院作出的要求国家对那些疫苗受害者进行赔偿的上诉。
日本卫生部长向媒体通报解决方案
这个行动也成为新的一轮日本医疗领域打假扫黑的开始。
原东京大学副校长,东京大学附属医院院长安部被起诉;
原日本厚生省管理疫苗官员松村被逮捕起诉;
原绿十字制药公司董事长,原脏器制药公司董事长等都被起诉……
他们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哭泣的受害者
那么,受害者得到了多少赔偿呢?
2011年,厚生省一共给40多万受害者一共3.2万亿日元的补偿金,个人最多可获3600万日元补偿金。
这是在日本历史上,涉及人数最多,金额也是最多的国家赔偿金,但更加让人难能可贵的是,它“逼”出了日本疫苗管理新规定的出台。
1994年和1999年,日本《预防接种法》两次就国家责任部分作出修改,采取结果责任原则,规定无论过失如何,只要厚生劳动大臣能认定损害发生是由预防接种导致的,都应给予受害者一定补偿,包括医药费、住院津贴、残疾儿童养育补助或残疾人补助、一次性死亡补助、丧葬费等。从而,最大化地保障日本民众的利益。
规定写的很清楚,若给接种死亡一个,当时就要给4250万日元(200多万人民币),而且每年还要给家属多少钱等。日本凡是涉及到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都很高,对人的服务都很慎重。
事实上,日本曾经也发生的类似案例,看看日本是如何处罚涉案人以及赔偿被害人的:
合计赔偿金额26亿9616万4383日元,按照当时的汇率算,相当于人民币2亿1千572万7864元,而这仅仅是62个家庭的孩子的赔偿金(因为名单太长就截取了部分)
如今,日本对于疫苗的检测则非常严格,必须由多家科研机构和临床试验都证明安全有效后,再投入使用。日本厚生劳动省会召开确保疫苗安全对策会议,制定出如何降低疫苗副作用的方针,并在疫苗进入市场后,进行跟踪调查再次确认其安全性。
日本疫苗分类
近些年,中国的疫苗行业屡有令人痛心的案子发生,这也说明中国目前在疫苗规划、生产、供给、运输、保存和使用的各个环节上都有漏洞让犯罪分子有空可钻。
从这次对长生生物的处罚决定来看,我国目前对于类似违法违规行为处置较轻,警示不够。希望建立并实施严格的监管机制应该也是许多人想要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