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金融新闻网
您的位置:百色金融新闻网 > 财经要闻 > 繁峙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公民个人信息

繁峙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公民个人信息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日期:

返回目录:财经要闻

最新资讯《繁峙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公民个人信息》主要内容是公民个人信息,被告人肖某通过手机微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取非法利益,被判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案情回顾2017年3月份,被告人肖某在北京打工期间见其弟弟肖某某用手机微信买卖个人信息,便觉得有利可图。,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2月28日,繁峙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该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被告人肖某通过手机微信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取非法利益,被判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交)

案情回顾

2017年3月份,被告人肖某在北京打工期间见其弟弟肖某某(另案处理)用手机微信买卖个人信息,便觉得有利可图,让肖某某教授其具体操作方法。被告人肖某为买卖个人信息,用手机注册了名为“蚁子专业,茶一味”、“我似神”的微信号,2017年3月份至2017年11月份,在微信群里分别从微信名为“假照10”、“只做专业的”等人们手中购买公民户籍、车辆、手机机主等个人信息,卖给“车等家”、“林徽因”等众多下家,通过低买高卖的方式挣取差价,最后被告人肖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非法所得转入自己名为“我似神”及肖某某名为“一京A”的微信账户中,获利合计人民币38459元。

被告人肖某已于2019年2月27日向法院退出违法所得38459元。

繁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肖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肖某到案后坦白自己的罪行并退出全部非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繁峙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评估意见,被告人肖某可以适用缓刑。

法官寄语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与应用的快速发展,信息网络已成为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也随之日益严重,并处于高发态势。该类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而且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存在密切关联,甚至与绑架、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相结合,社会危害越来越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一个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特别是在社交网络和相关网站发布个人信息时务必要慎重,因为一旦这些信息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就有可能引起相关损害。 如果发现有人利用您的个人信息损害您的任何合法权益,应立刻报警。

相关阅读

关键词不能为空

经济新闻_金融新闻_财经要闻_理财投资_理财保险_百色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