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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协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0月10日起,在广发银行渠道开通旗下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5,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广发银行渠道的基金定投及转换业务。
一、开通定投业务:
1、自2018年10月10日起开通本基金在广发银行渠道的定投业务;
2、定投业务细则详见广发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实施细则;
3、投资者可到广发银行申请开办本基金的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
二、开通转换业务:
(一)适用转换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的相互转换: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A类代码:080011,B类代码:005230)
长盛同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80009,C类代码:080010)
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8)
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7)
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2)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80001)
长盛同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2789,C类代码:002790)
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003199,C类代码:003200)
(二)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在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进行,且转出和转入基金同属一个注册登记机构。
3.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4.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受上述收费模式的限制。
5.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6.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8.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后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内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9.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10.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11.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12.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13.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后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三)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80003),一年后(未满二年)决定转换为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080002),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2%,申购补差费率为0.7%,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2%=21.52元
转换金额=10760-21.52=10738.48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7%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38.48×0.7%/(1+0.7%)=74.65
转入金额=10738.48-74.65=10663.83元
转入份额=10663.83/1.0135=10521.79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一年后(未满二年)决定转换为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13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521.79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的转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7.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三、咨询途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网站: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9日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第六十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时,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路,基金代码:502013)、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A,基金代码:502014)、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场内简称:一带一B,基金代码:502015)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10月8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因此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五、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场内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 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A份额与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