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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ST川化公告编号:2016-010号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
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由于公司 2013、2014 年连续两年亏损、2014 年期末净资产为负,且公司预计 2015年度净利润、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一)、(二)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2、四川省天然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本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已经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9号)。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申请的通知。
一、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由于 2013 年、2014 年连续两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2014 年期末净资产为负,且公司预计 2015年度经营业绩为亏损、净资产为负(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2015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3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一)、(二)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和 14.1.3的规定,若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 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由于公司 2013、2014年连续两年亏损,2014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于 2015年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 2015年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4年修订)》14.1.1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如果
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 2016 年度)公司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4.4.1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二)2016年 2月 15日,公司收到四川天投和成都中院通知,通知称四川天投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关于债权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9号),已经向成都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该申请
是否被成都中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成都中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4.4.1(二十三)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切实提高风险意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