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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上海银监局开出15张罚单,对辖内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计处以罚款1040万元。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领4张罚单,上海分行、南汇支行、闵行支行分别被罚。
浦发上海分行被罚150万元
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52号)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主要负责人为汪素南,2016年至2017年间,该分行对部分信用卡专项分期资金用途核查未执行标准统一的业务流程; 2016年,该分行对部分信用卡现金分期申请人收入核定不尽职;2016年至2017年间,该分行部分信用卡现金分期资金用于非消费领域。
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责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50万元。
闵行支行领2张罚单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因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严重不审慎的行为,被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当事人万舜被警告。(沪银监罚决字〔2018〕50号、51号)。
决定书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主要负责人为潘伟,该支行未能通过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纠正某员工2017年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员工行为管理严重不审慎。万舜对浦发银行闵行支行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
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责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万舜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
南汇支行被罚50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监罚决字〔2018〕53号)。
决定书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主要负责人为倪继红,2017年,该支行对其办理的部分个人消费贷款,未采取有效手段跟踪检查贷款用途。
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责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