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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职人才引进和落户“秒批”业务已于2月21日至27日试运行,2月28日正式启动。并提供24小时全天侯在线电子收件,人才引进环节无需任何纸质材料,只需上传直接相关的电子扫描件。
适用对象
高层次人才
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注意:高层次人才须先经过认定,且获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学历类人才
1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注意:学历人才直接对接国家学信网。
技能类人才
1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3 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注意:
1 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
2 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其他类型的在职人才引进暂不实行“秒批”,但实行全流程网上电子审批(增加人工审核电子材料环节)。后续由市人力资源部门视情况逐步纳入“秒批”。
申办流程
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
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
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
https://sz12333.gov.cn/rcyj/
第一步:网上申请并打印表格
1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或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
2 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填写个人信息并测评通过后提交呈报单位;
3 呈报单位(指用人单位或者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经办人审核后提交系统,打印《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及《材料清单》转交申请人。
第二步:准备材料
1 申请人根据材料清单以及2019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照人才引进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材料并提交呈报单位;
2 呈报单位经办人审核后提交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办理后续手续。
第三步: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经审批通过的人员,等待公安部门短信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呈报单位或申请人如需纸质人才引进审批文件,可登陆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并存入人事档案。
落户办理方式
1 在深圳有房产的可落户本人房产户口;
2 挂靠深圳的亲友户口;
3 落户工作单位集体户口;
4 落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通过以上方式均无法落户或落户困难的,可暂时落户派出所代管户口。通过前4种方式无法落户或落户困难的,无需申请人举证,由公安部门查询数据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