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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市发改委公示一份涉企行政审批收费事项清单,全市107项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被分成“保留”和“规范”两大类,同时明确“审批部门不得指定任何中介机构”。这也让那些自身业务能力不足、总想着傍上行政审批“捞金”的中介机构无机可乘。
在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中,优化营商环境是“重头戏”。涉企收费相关事项因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哈市各涉企部门一直在不断推进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目前,哈市共有107项涉企收费,如何对其进一步清理规范、让项目单位用最短的时间接受最高质量的审批服务?按市政府要求,市发改委依据《哈尔滨市政府部门保留和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涉企服务事项目录》,对哈市今年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规范,形成了《哈尔滨市2018年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
清单中列出了107项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依据、收费性质、收费标准等内容,明确其中“保留”类70项,“规范”类37项。由于涉企收费的项目都必须有项目的评估报告等前置要件,这就涉及到是否由中介机构来出具评估报告。“保留”即保留了该项目的中介服务事项,申请企业按要求委托有关中介机构编制评估报告,但审批部门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企业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规范”即规范了该项目中介服务事项,申请人既可自行编制项目报告,也可按要求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依然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比如,在“保留”中介服务的“户外广告设计图及安全影响评估分析”项目中,审批主体是市城管局。按清单要求,该项目的评估报告要求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来进行,市城管局不会指定任何中介机构来完成。
再如,在“规范”中介服务的“工业产品许可证”项目中,审批主体是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不会指定任何中介机构,而是按清单要求,申办工业产品许可证的企业可自行委托中介机构来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以由本企业自己编报告,企业的自主权更大了。
稿件来源:哈尔滨日报
记者:张鸣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