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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环保局业务窗口)
近年来,泰安市环保局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今年1至7月份,共审批报告书30个,报告表719个,网上备案1890个,拒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48个。
主要措施
一是落实简政放权。全面衔接上级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对已明确取消的事项坚决按时限停止办理,对下放到市级的事项,及时编制服务指南,公开新承接事项的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结时限等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审批、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分别改由建设单位自行在网站备案、自主验收。将工业类报告表建设项目(省级下放的除外),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权,部分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变更、注销、延续,以及夜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连续建筑施工作业证明核发等工作下放至县级审批。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风险监测防范,利用在线监测系统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整治等措施,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建设项目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信用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严厉查处环评文件质量低劣行为,同时加强环评文件评估队伍能力建设,切实把好技术审查关。
三是提高服务效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一个窗口式服务、提前介入、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实现“窗口办理、即时办结、先批后签、事后补签”,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全面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报送,积极推进在线审批。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压缩70%以上,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自收到合格的文件计算,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事项分别压缩为3个、2个工作日办结,生产、销售、使用II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颁发、变更、延续、注销事项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结。排污许可证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等事项压缩至10个工作日办结。实行“联合审、区域评、网上办”,将11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一次办好”审批服务清单,让企业“只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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