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金融新闻网
您的位置:百色金融新闻网 > 财经要闻 > 提取公积金可否把贷款日期之前的余额提出来?-公积金贷款买房

提取公积金可否把贷款日期之前的余额提出来?-公积金贷款买房

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日期:

返回目录:财经要闻

最新资讯《提取公积金可否把贷款日期之前的余额提出来?-公积金贷款买房》主要内容是公积金贷款买房,两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均无房产,查询征信证明,存在福山区房屋商业贷款记录,已还清,我想问下,我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是按首套房办理吗。,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网友:我户口在莱山区,要在高新区买房,两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均无房产,查询征信证明,存在福山区房屋商业贷款记录,已还清,我想问下,我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是按首套房办理吗,首付是30%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好!按照您陈述的情况,您家庭此次购房认定为第二套住房,首付最低40%,利率上浮10%。

提取公积金可否把贷款日期之前的余额提出来?

网友:第一次公积金贷款,选择了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的转还贷,我们从未提取过公积金,可否把贷款日期之前的余额提出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好!放款后可以提一次,但申请转还贷后就不能再申请其他形式的提取了。如果已经办理完转还贷业务,可以选择提前还款,次月会将提前还款部分转入还款卡中。

来源:胶东在线

相关阅读

关键词不能为空

经济新闻_金融新闻_财经要闻_理财投资_理财保险_百色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