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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购物建议选择标有“优”、“正”标志的商家、商品。详情可登录香港消委会设立的“精明消费香港游”网站。在澳门购物建议选择有澳门消委会发放的“诚信加盟店”标志的商家。
香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八大权益:
1. 满足基本需要;
2. 获得安全保障;
3. 取得正确资料;
4. 自由选择;
5. 发表意见;
6. 获得公正的赔偿;
7. 接受消费者教育;
8.享有可持续发展及健康的环境。
消费者委员会:
网址: https://www.consumer.org.hk/
电话: 2929 2222
热线服务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 – 17:30
如果遇到不公平的交易,和店方交涉不果,消费者便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协会以调停人的身份处理消费者投诉,协助商户及投诉人解决纠纷。
网上投诉表格,
投诉注意事项:
若遇到消费纠纷,请您先于客户协商,以便事情尽快解决。如交涉不果,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由本会协助调停,解决争议。
请您清楚提供您的姓名、联络地址/电邮地址、电话、商户资料、事件细节及交易文件副本(例如单据、合约、付款证明、信用卡付款单、银行月结单等)。若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您的个案或许无法跟进,只能记录存档作为日后参考研究之用。
于调停过程中,本会并无调查及裁决权利;而调停能否成功,全赖商户合作及双方是否愿意和解,因此个别案件或许未能达到投诉人的理想期望。假如纠纷无法透过调停解决,您可考虑采取其他法律途径跟进(例如民事索偿)。
若在调停过程中涉及任何产品退回、送递、取回及/或更换,以及退款及/或支付任何款项的事宜,您必须直接与有关商户跟进。请勿将任何商品或金钱交于本会职员。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会供消费者委员会作下列一项或多项用途:
i) 审视、回应及跟进您的投诉;
ii)就促进本港消费者权益事宜,进行市场研究、考察报告及统计分析
#请您在投诉表格上表明是否同意本会收集及/或向相关人士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本会可能会将您提供的个人资料及文件转交给处理投诉的相关人士,包括被投诉的商号、政府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亦可能会披露于获授权收取与执法、起诉及复检决定的机构。
您有权查阅及更正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查阅或更正资料要求应以书面向本会高级法规主任提出,请注明个案编号(如适用)。本会可能酌情就复印资料收取行政费用。投诉表格正本及资料文件一般不会退还于投诉人。
以上资料来自消费者委员会
九大专门投诉途经
除了消费者委员会之外,香港政府对不同行业和类别的诉讼设立相应的途经,其中包括小额钱债,旅游,食品,电讯,医疗,保险,法律,财务纠纷等。下面我们对不同的投诉途经做了归纳总结,共小伙伴们收藏参考~
1. 小额钱债审裁处
1)小额钱债审裁处的工作是什么?
这是一个专门处理牵涉金额在$50,000以下之民事纠纷的法庭,规则和程序较大部分其他法庭宽松。
2)什么是“小额钱债申索”?
受理:$50,000以下债务、服务费、财物损毁、已售货物、消费者提出的各类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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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理:工资、收回土地管有权、赡养费、诽谤。
3)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am-1pm,2pm-5pm;星期六 9am-12nn
4)联系方式:
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4楼
热线:2877 4068
传真:2587 9139 / 2877 0412
2. 香港海关
1)投诉内容
假如遇到货品重量不足、假货、假酒、冒牌货,不良营商手法可向海关举报。
2)投诉方法
投诉人请填写并将特定投诉表格
(http://www.customs.gov.hk/tc/consumer_protection/trade_desc/contact_us/index.html) 经以下途径寄出:
邮递:香港邮政总局信箱1166号
传真:(852) 2543 4942
电邮: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
24小时举报热线: (852) 2545 6182
3. 食物环境卫生署
1)投诉内容
假如买到质量变坏的食物或食肆的却生问题,可向该署投诉。
2)投诉方法
请提供姓名和联络方法,本署会在10个历日内给予初步回复。如在接获投诉后30个历日内未能给予具体回复,本署会把工作进度告知投诉人。
3)联系方式
电话:2868 0000 或 1823
电子邮件:enquiries@fehd.gov.hk
电子表格:网上填写电子表格
(https://secure1.info.gov.hk/ssl-cgi/fehdnew/enquiry/enquiryc.cgi)
传真:2869 0169
地址: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4楼,食物环境卫生署总部
4. 旅游业议会
1)投诉内容
旅游业议会负责监管本地旅行社和该会辖下的登记店铺。若外游旅客对本港旅行社的服务不满,或入境旅客就入境旅行社接待及购物安排有争议,可直接向该会投诉。
2)联系方法
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250号北角城中心1706-09室
电话: (852)2807-1199
传真: (852)2510-9907
网址: http://www.tichk.org
电邮:消费者关系部 (crd@tichk.org)
5. 电讯业的解决顾客投诉计划
1)投诉内容
以调解方式协助解决消费者与其电讯服务供货商一些陷入僵局的计帐争议。计划提供的调解服务会由曾受训的独立调解员处理。调解员会以电话或会面的方式,了解顾客与电讯商的争议点、理据及诉求,协助双方商议并拟订解决方案,从而就解决全部或部分争议达成协议。
2)投诉方法三部曲
i)你须先对电讯商直接投诉,若超过6周问题未能解决,方能向计划提出申请。
ii) 请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am-12:30pm,1:30pm-5pm)致电 2180 9521 与通讯办职员联络,或于网上下载“顾客资料表格”并将填妥表格传真至 2180 9520 或电邮至 ccss@ofca.gov.hk。你亦可经通讯办的网站提交表格。
iii)得到并填妥你“顾客申请表格”和“顾客同意表格”,交回调解服务中心,并缴付申请费港币100元,申请费将不获退还。
6. 保险索偿投诉局
假如不满保险公司的赔偿决定,可向该投诉局申诉。
联络方式:
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353号三湘大厦29楼
电话:2520 1868
传真:2520 1967
24小时资讯服务电话热线:2520 2728
电邮:iccb@iccb.org.hk
7. 香港律师会
如遇到有关律师服务或操守问题,可写信与该会投诉。
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七十一号,永安集团大厦三字楼
电话:(852) 2846 0500
8. 医务委员会
有关医生操守的问题可以写信向它投诉。信中需包括你的全名,地址和联络电话;医生全名,地址;你认为医生所犯错误的细节;事发日期;证据;可作证人的姓名和地址。
地址:香港黄竹坑道99号,香港医学专科学院赛马会大楼4楼,医务委员会秘书处
9. 消费者诉讼基金
如经过所有调解方式仍未能解决与商号的纠纷,可向基金申请法律协助。消费者诉讼基金是信托基金,目的是向消费者提供经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