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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筹集和使用总体情况
按照福利彩票发行宗旨,省民政厅2017年筹集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8,074.4万元,上年结转3,297.3万元,实际安排使用28,627.9万元,结转下年2,743.8万元。支出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有特殊困难等人群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补助救助,以及社区、殡葬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二、使用情况
1、养老服务等社会福利经费14,445万元,用于资助各地养老机构建设改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及配套省民生工程项目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行维护以奖代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是:补助公办养老机构、养老设施和其他社会福利机构项目,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城市社区“三中心”建设、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补助;对各地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给予奖补;加强消防安全整治,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补助社会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荣康医院养老服务项目。
2、社区建设经费2,292.6万元,用于示范社区建设、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城乡社区建设等,共补助项目284个,其中:示范社区建设49个,金额552.1万元;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92个,金额747.5万元;城乡社区建设143个,金额993万元。
3、优抚机构和设施建设经费309.9万元,补助光荣院维修、军人接待站维修改造、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18个,其中:光荣院维修15个,金额255.8万元;军人接待站维修改造1个14.7万元;烈士陵园维修改造2个,金额39.4万元。
4、儿童福利类维修改造经费574.2万元,用于儿童福利院以及未成年保护中心项目23个,主要用于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关爱困境儿童,不断强化康复设施功能。
5、救灾仓储设施建设经费472.1万元,用于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奖补,省级区域性仓库、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点新建及装备购置和维修加固。共补助项目170个。
6、殡葬设施维修改造经费485.3万元,用于补助殡仪设施维修(护)21个。
7、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经费1,146.8万元。主要用于对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以及现有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改扩建、完善配套设施给予适当奖补,不断完善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8、医疗救助经费2,000万元,配套省民生工程项目城乡医疗救助,主要用于资助低收入群体参保参合,以及大病救助。
9、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2,000万元,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建设和生活、医疗、返乡等救助。
10、临时救助配套资金2,000万元,用于对因特殊情况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
11、困难家庭特殊病种救助1,500万元,主要用于帮助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特殊病种实施手术治疗,减轻家庭负担。在医疗救助的同时,对患者在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的救助。
12、明天计划手术费500万元,用于全省未满 18 周岁的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以及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的儿童、救治、体检和康复;筛查后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患儿的救治。
13、其他社会福利和公益项目支出90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区”计划72万元,对口支援边疆省份社会福利事业经费23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购买服务)300万元,社工介入社会救助、灾害救助、农村三留守人员(部省合作)220万元,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农场宿舍建设围墙维修80万元。
三、补助下级资金分配情况
四、本级项目信息
(一)明天计划500万元。
由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实施。主要用于全省未满 18 周岁的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以及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的儿童、救治、体检和康复;筛查后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患儿的救治,项目周期一年。
2017年,体检工作历时4个月,行程11,100余公里,安排医护人员70余名,转移场地100余次,对全省8,239名孤儿进行包括“普外科、神经内科、儿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眼科、检验科、心电图、B超”等全面体检项目。全省共住院治疗患儿113人,康复医疗62人,送部级定点医院治疗32人(其中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19人、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3人)。扩大了社会救助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孤儿健康档案,加强孤儿医疗保障,改善现阶段孤儿医疗救治服务水平。
项目负责人:韩成武,0551-65606086。
(二)困难家庭特殊病种救助1,500万元。
由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实施,主要用于以下家庭2014年1月1日以后被诊断的白血病患儿:家庭经济困难的0-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白血病患病儿童、18周岁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就读白血病患者、18周岁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现役军人白血病患者。项目周期一年。
第三期已累计资助白血病患者344人(低保户111人,贫困证明233人),其中化疗235人,非亲缘移植32人,亲缘移植14人,化疗+非亲缘移植34人,化疗+亲缘移植27人,自体移植2人。
项目负责人:韩成武,0551-65606086。
(三)对口支援边疆省份社会福利事业经费230万元。
由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实施,主要用于支持西藏山南市、新疆皮山县对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社会福利机构维修改造、设备购置、附属设施建造等,完善其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通过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西藏山南市福利机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西藏山南市福利机构管理水平。
项目负责人:李磊,0551-65606168。
(四)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300万元。
由安徽省民政厅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实施,项目周期一年。主要用于开展民政领域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示范,围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防灾减灾救灾、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社会工作及相关公益事业发展需求,民政职能定位和民政对象服务需求,开展标准化体系研究、体制机制研究、培训评估等相关工作,以提升社会福利和相关公益事业领域民政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水平,推动社会力量提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会工作等社会服务能力提高。
编制了安徽省社会救助发展、慈善事业、城乡社区治理发展报告,研究了养老院院长履职指南,培训了一批防灾减灾救灾、基层社会治理、养老服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的业务骨干,对社会福利等相关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提升了社会力量提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会工作等社会服务规范化水平。
项目负责人:李磊,0551-65606168。
(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区”计划经费72万元。
由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社会工作处)实施。项目周期一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三区”计划选派人员补助经费20万元。根据民政部统一安排,2017年度选派2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按照4人组成1个服务团队的标准组成5个服务团队,分别赴亳州市谯城区、亳州市利辛县、阜阳市颍东区、六安市叶集区、安庆市岳西县等5个贫困县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补助,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照1:1比例共同负担。
2.“三区”计划选派工作服务项目经费50万元。支持选派的5个服务团队分别在每个贫困地区实施1个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围绕扶贫对象、农村留守儿童和特殊困难人群等重点群体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宣传倡导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3.“三区”计划培养人员经费2万元。按照民政部统一安排,2017年“三区”计划为我省贫困县区培养1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经费按每人每天400元标准安排,共培训5天,主要用于培养对象参加民政部统一举办的培训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等,我省培养人员参加由广东工业大学承办的民政部第四期社会工作实务能力培训班。选派人员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照1:1比例共同负担。
项目资金使用依照《民政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5〕231号)和《安徽省民政厅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民社工函〔2016〕453号)规定要求。
项目负责人:程玉华
项目联络人:陈莉莉、王娇佼
联系电话:0551-65606071。
(六)社工介入社会救助、灾害救助、农村三留守人员(部省合作)220万元。
由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社会工作处)实施,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开展,项目周期一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江淮社工行动”之“成长相伴”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10万元。该项目在合肥市长丰县、亳州市利辛县、阜阳市颍泉区、六安市裕安区、安庆市岳西县、宿州市灵璧县、蚌埠市怀远县、芜湖市鸠江区、铜陵市枞阳县、池州市贵池区、黄山市休宁县等11个县区,面向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开展精神慰藉、情绪疏导、关系调适、思想引导、习惯养成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探索推广具有本地特色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打造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品牌,为推进青少年服务专业化提供示范借鉴。
2.“江淮社工行动”之“睦邻家园”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10万元。该项目在在合肥市庐阳区、淮北市相山区、亳州市谯城区、阜阳市颍州区、淮南市田家庵区、滁州市琅琊区、六安市裕安区、芜湖市弋江区、铜陵市铜官区、安庆市大观区、黄山市屯溪区等11个县区,以城乡社区为平台,探索使用“社工+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服务模式,重点为我省城乡社区低保家庭中老年、患病、残障、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发挥社会工作在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拓宽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能力、提升居民参与、推动政策制定等方面的专业作用,探索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治理的路径和模式,打造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加快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项目资金使用依照《安徽省民政厅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民社工函〔2016〕453号)规定要求。
项目负责人:程玉华
项目联络人:陈莉莉、王娇佼
联系电话:0551-65606071。
(七)省荣康医院荣军养老服务中心建设1,000万元。
由省荣康医院实施,主要用于荣军养老服务中心房屋建筑物建设、设备及安装、电梯工程、暖通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强电接入、弱电工程、设计费、监理费等,项目周期一年。
目前,项目主体建筑和安装已基本完工,处于建设收尾阶段,即将竣工。项目的建成,为实现《安徽省“十三五”优抚保障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模式,建立“1+X” 智慧养老途径,完成服务周边充分发挥我院医疗资源有很好促进作用,并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2018年4月接受了省审计厅审计。
项目负责人:胡海桐,0556-5631004/13966445372。
(八)农场宿舍建设围墙维修80万元。
由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实施,主要用于围墙维修改建、含地面、下水道及排水、厕所改造、传达室等附属工程,项目周期一年。
该项目由安置中心办公室安排支出,用于以围墙维修改建为主,含地面、下水道及排水、厕所改造、传达室等附属工程,该项目目前正在施工中,完工后,将为发展民政事业,拓展事业职能,扩大社会救助工作的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现阶段被安置救助人员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同时,确保国有土地不会流失。
项目负责人:吴腾飞,15324465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