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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婧,市劳动就业办主任赵维保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解读了全市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刘婧说,近日聊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聊城市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和《行动方案》),进一步打造多层次、宽领域的就业创业工作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出台的《意见》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范围、条件、额度和贴息方面,仍然延续了2013年以来的政策。
具体说,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创业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为2年。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聊城还将积极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大型商场、加盟连锁企业给予一定的创业贷款反担保信用额度,允许其在信用额度内为其所辖企业、商铺提供反担保。
刘婧说,2015年,全市新增创业贷款担保基金2300万元,达到1.97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2亿元,扶持带动就业创业1.5万人。今后他们将积极协调财政、人行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基金投入,简化审批流程,降低担保门槛,助推更多城乡创业者实现就业创业。
《意见》中还提到,聊城每年认定不超过10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两年以上的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鼓励各地盘活闲置或低效土地、商业用房和破产、困难企业闲置厂房等资源作为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场所。
允许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从省、巿奖补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通过入股、借款等形式,扶持入驻初创小微企业发展。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企业搭建众创空间等多形式创业平台,鼓励骨干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向新型创业平台转型,充分发挥员工的智慧和创造力,让员工成为平台的创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