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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 段海涛
山东银保监局5月15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质量不真实、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行业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重罚185万元。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近一段时间来润昌农商银行负面信息不断,今年一月其原职工违规发放贷款被立案,再早之前该行还因违规被罚款20万元。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针对润昌农商银行的185万元罚款决定,是由聊城银保监分局5月8日作出的,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质量不真实、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行业、未按规定承担房屋抵押登记费等。
经济导报记者初步统计发现,在山东银保监局今年公布的100多则处罚信息中,绝大部分罚款都不超过5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更是寥寥无几,润昌农商银行185万的罚款数额,差不多可以排进前三名,可见其问题的严重性。
其实,这并不是润昌农商银行第一次被处罚,2018年,该行因“虚假转让不良贷款,严重违反信贷资产真实转让规定及审慎经营规则”,被当时的聊城银监分局罚款20万元。
据了解,润昌农商银行内控管理此前曾存在薄弱环节,并曝出因违规发放贷款导致冠县某村庄不少村民“被贷款”、进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问题。
据今年2月初公布的调查处理通报,润昌农商银行原职工张庆文在任职梁堂镇、店子镇支行行长期间,在自身小额贷款审批权限内,利用工作便利条件违规发放了贷款。事件涉及人员张新广为店子镇支行时任客户经理。该行已按程序对张庆文给予开除、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对张新广解除劳动合同。冠县公安局则对上述涉案人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对于村民反映的被贷款及被列为失信执行人问题,润昌农商银行当时表示将对问题原因进行仔细核查,分批确认;同时,积极联系当地征信部门,提交征信异议处理申请,全力消除对群众造成的不良影响。
聊城润昌农商银行还表示,将本着真诚的态度积极落实整改,优化信贷管理,加强员工行为管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而今,优化信贷管理、加强员工行为管控的表态言犹在耳,聊城润昌农商银行又被监管部门处以重罚,如何合规经营显然仍是需要面临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