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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赵鹏
财政部、税务总局昨天就《印花税法》征求意见,明确提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调整改由国务院决定。业界分析,这显示短期内印花税不太可能取消。不过专家也建议,中长期来看应以资本利得税替代证券交易印花税,即只对在股市中的获利者征税。
仅少数国家有证券印花税
近日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黄奇帆公开表示,国家对证券市场资本市场的税收应该有专门的考量,比如印花税,现在应该就可以取消。他强调,全世界一百多个证券市场,现在只有中国和印度等少数国家征收印花税。
不过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看来,这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表明短期内印花税已经不可能取消。
2007年5月30日凌晨,财政部突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上调至3‰,股市随之暴跌。2008年9月19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确定单边征收,当天沪指暴涨179点,涨幅9.45%。证券印花税对股市影响之大可见一斑。
“证券交易印花税其实被很多业内人士和股民过度解读了,它的真实影响力不应如此之大。”财政部科研所王朝才研究员说。
面向利润征税更合理
“短期内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确实不可能发生大的改变,但是从中长期看,有关部门应该彻底废止证券交易印花税,代之为资本利得税。”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教授分析。
施正文解释,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最大问题在于它是一种流转税,也就是一种交易环节税。无论股票买卖过程中卖方是否赚钱了,都必须缴税。此前与其最类似的就是营业税,只要企业开门做生意,无论赚钱还是亏损,都必须缴税。最终国家决定实施营改增,彻底取消了营业税,也降低了企业的负担。
“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很多发达国家都废止了证券交易印花税,代之为征收资本利得税。”施正文说,“资本利得税就是一种利润税,只有股票买卖过程中赚钱有利润了,国家才会对交易者进行征税。有些国家还规定亏损部分可以抵缴部分税款,这显然更加合理,也更有利于股市长期稳定向好的发展。”
转让租赁房可免征印花税
这次《征求意见稿》简并了税率,并将原《暂行条例》中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还将营业账簿适用税率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六种免税情形。这包括了为避免重复征税,对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订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税;为支持特定主体融资,对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订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免税;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对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税;为支持国防建设,对军队、武警部队订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免税;为减轻个人住房负担,对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自1988年10月1日起,我国对书立、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印花税。1992年,国家统一规定对沪深两市证券交易征收印花税,经过多次政策调整,目前证券交易印花税按1‰的税率实施单边征收,即只对出让方征收。1988年至2017年,全国累计征收印花税21450亿元,年均增长19.1%。其中2017年征收印花税2206亿元,占我国财税总收入的体量只有0.6%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