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财经要闻
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帅可聪 陈锋 北京报道
7月18日晚东海证券(832970.OC)公告称,公司7月16日晚接到江苏省公安厅电话通知,董事长朱科敏目前处于配合调查阶段,公司将进一步了解情况,公司7月16日已收到朱科敏的辞职报告。
此前,《华夏时报》记者已经从相关渠道获悉,朱科敏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7月18日上午,《华夏时报》记者致电东海证券核实,董事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对相关事项不清楚,如有情况将及时公告。
朱科敏因何事被调查,目前尚无确切消息。
朱科敏出生于1971年9月,博士研究生学历,他从2003年开始执掌东海证券。在此之前,朱科敏历任湖南汝城县政法委副书记、中国财政部条法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发行处副处调研员等职位。
董事长被公安调查
公告称,朱科敏配合调查一事,如与公司相关将及时公告。东海证券还表示,公司已于7月16日收到朱科敏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朱科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公司其它职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推举陈耀庭代行公司董事长职务,代行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东海证券称,朱科敏不持有公司股份,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东海证券注册地在江苏省常州市,其前身是1993年成立的常州证券。2003年5月,在行业大潮转折之际,常州证券改名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7月,公司改制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东海证券登陆新三板市场,并以当年净利润排名第一的成绩成为新三板领跑者。东海证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而常州投资集团是由常州市人民政府出资并授权经营的投资主体。
东海证券是国内业务牌照齐全的中型综合业务券商之一。其官网介绍称,10多年来,东海证券在董事长朱科敏的带领下,经历了证券市场的变革和洗礼,一路稳健发展,营业网点从7个发展到80家营业部和8个分公司,客户数量从12万发展到100余万户,集团员工人数从170人发展到3000余人。
传言涉“阜兴事件”
有坊间传言称,朱科敏配合调查一事或与“阜兴事件”有关。7月18日,《华夏时报》记者就此致电东海证券一位副总,但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向其发送的短信亦未获回复。
2018年6月底,“阜兴系”实控人朱一栋失联,“阜兴系”旗下备案的私募基金大面积“爆雷”。此后证监部门牵头成立了跨部门、跨省份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潜逃海外的朱一栋后于8月29日被抓捕回国。“阜兴案”牵涉资金规模达到近300亿之巨。
综合多方消息显示,东海证券与阜兴系关联密切。东海证券2018年报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1.5868%。但事实上“阜兴系”的持股比例也有近20%。
这近20%的股份主要包括三部分组成:华闻传媒(000793.SZ)全资子公司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22%;持股东海证券4.9701%的第六大股东“首誉光控资管-浙商银行-首誉光控东海证券1号新三板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银川聚信信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东海证券4.9701%股权。这三家股东背后均有“阜兴系”身影。
今年6月初,界面新闻报道称,由于案情复杂,“阜兴系”牵涉的相关资产处置进度陆续暂停。银川聚信信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东海证券4.9701%股权,原定于6月10日上午10点拍卖,但因法定事由暂缓。《华夏时报》记者最新查看阿里拍卖平台了解到,这场拍卖至今仍未重启。
不仅如此,《华夏时报》记者还注意到,“阜兴案”中的一位关键人物——赵卓权,曾在东海证券担任董事。公开资料显示,赵卓权与朱一栋是多年好友,二人于2011年共同创立阜兴集团,自阜兴集团创立起赵卓权就担任总裁一职。2016年5月,赵卓权开始担任东海证券董事,但于2017年9月,他在任期尚未到期之前因个人原因辞职。
去年业绩遭遇滑铁卢
7月18日晚间,东海证券还披露了2019年上半年财报(未经审计)。财报显示,今年上半年东海证券营收7.43亿元,同比增加63.68%;净利润为3.06亿元,同比增长2081.63%。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东海证券今年上半年业绩大增的背景是去年业绩遭遇了滑铁卢。年报显示,东海证券2018年营收14.92亿元,同比下滑24.19%;2018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868万元,同比下滑81.94%。
此外,据江苏证监局官网公告显示,今年以来该局已经三次对东海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今年6月25日,江苏证监局公告称,东海证券对境外子公司管控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境外子公司强化合规风险管理及审慎开展业务。此外,东海证券2014年有关资产管理计划尽职调查不充分,未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作出合理判断,业务开展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况反映出东海证券未有效执行相关业务规则,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对东海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4月9日,江苏证监局公告称,东海证券总部合规部门中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数量占总部工作人员总数比例低于要求的1.5%比例,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东海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1月23日,江苏证监局公告称,作为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15顺风01”的受托管理人,东海证券未勤勉尽责,未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未及时发现发行人挪用募集资金、将募集资金转借他人的违规行为。并且在东海证券出具的相关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发行人运作合规,违反了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对东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