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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5日,漯河市人社局发布《漯河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专项工作推进方案(2019—2020年)》,方案提出以小额贷款助力创业。 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免费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5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并给予全额贴息。
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条件的合伙经营和组织就业企业,可给予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扶贫对象,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每人最高补贴200元;对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入选省级、市级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2万、5万、10万、15万相应补助。
方案明确表示,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对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广泛开展就业前、在职、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等。
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就业技能培训相应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参照就业因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有条件的县、区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下附全文:
漯河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
专项工作推进方案(2019—2020年)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扶贫工作,根据《河南省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专项工作推进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豫就扶办[201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新的决策部署,按照硬仗指挥部要求,以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脱贫为目标,以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为主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打好就业创业扶贫硬仗。
二、工作思路
坚持完善政策和强化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人施策,提高政策的精准度,抓好服务落实,提升政策服务实效;坚持扩大就业规模和提升就业质量相结合,在尽最大努力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的同时,把提高就业质量、增强脱贫成效放在重要位置,建立稳定脱贫、防止返贫的有效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既要强化政府责任、政策措施保障,也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和方法;坚持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与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发挥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内生动力,调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阶段性攻坚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力量打好攻坚硬仗的同时,着眼长远、科学规划,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打造多功能的就业创业扶贫载体,进一步完善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脱贫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底,全市有培训意愿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至少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应培训尽培训”;全市有就业条件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转移就业,做到“应就业尽就业”。2020年底前,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实现转移就业;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提升培训,达到“愿训即训”。
(二)市教育局。 2019-2020年,每年培训贫困劳动力600名以上。
(三) 市农业农村局。 2019—2020年,每年安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00人,共计培育200人。
(四) 市商务局。 每年在全市培训家政服务人员50人,培育1家家政示范企业;实际外派劳务人员努力实现零突破;2019年,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累计覆盖16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商扶贫“回头看”,梳理总结工作,查找问题短板,巩固提升成效。
(五)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建立物业服务行业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基地1个。
(六) 市扶贫办。 2019年,短期技能培训154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781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386人,对1875名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发放职业教育补助。2020年,短期技能培训15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0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200人,对1500名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发放职业教育补助。
(七)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扶持旅游扶贫示范户10家。培训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干部10人、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15人。2020年,扶持旅游扶贫示范户5户。开展旅游扶贫培训“回头看”,确保圆满完成培训目标。
(八)市税务局。 2019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在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九) 市妇联。 2019年,组织2000名妇女参加各类培训,对省级和市级巧媳妇示范基地提档升级。2020年,组织2000名妇女参加各类培训,对省级和市级巧媳妇示范基地提档升级。
(十) 市残联。 2019—2020年,每年对9名残疾人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2年培训18人;每年对29名贫困残疾妇女开展手工制作培训,2年培训58人。每年扶持10人经营网店;2019、2020年每年帮助6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
(十一)市工商联。 2019年底,实现引导民营企业累计吸纳100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2020年底,实现引导民营企业累计吸纳200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
四、工作措施
(一)就业服务
1 .提升服务解决就业。 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面试洽谈,政策咨询,信息登记,社保办理等全方位服务。同时,依托“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扶贫四送”等活动,搭建用工招聘对接平台,对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贫困劳动力提供3次以上岗位信息。(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单位:市妇联、市残联)
2 .拓宽渠道转移就业。 积极推进市内省外劳务合作,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丝绸之路经济带等地区的劳务合作关系,继续挖掘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新兴经济增长带劳务输出潜力。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组织引导贫困劳动力就近参加家庭服务业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鼓励家庭服务业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吸纳贫因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对贫困劳动力的帮扶力度,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对大龄、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可以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提供就业帮助。(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市妇联)
3 .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 对全市每个贫困村开发一个公益性岗位,专职负责转移就业服务,人员从本村或邻近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确定。在贫困村开发金融保险、保洁护绿、保安护路等扶贫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帮扶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就业帮扶力度,针对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的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一对一”重点帮扶,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组织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推荐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职业技能;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并享受相应的见习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实施税收优惠,对贫困劳动力创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单位实行税收扣减。(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单位:市教育局、市税务局)
5 .创业基地带动就业。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市场导向,合理布局”的原则,以各县区特色产业为支撑,以龙头企业为牵引,在全市创建扶持一批特色突出、功能完善、承载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农民创业孵化基地、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园区、就业创业扶贫基地,积极吸纳基地周边扶贫对象就近就地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创业服务
1 .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 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实施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为各类创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帮助各类创业主体建立企业诚信制度,提供计量标准、质量管理服务;整合现有创业孵化基地、盘活乡(镇)村闲置的办公室、学校场地资源,为创业着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要以市场为导向,组织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从事电商创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单位: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税务局、市残联)
2 .紧扣产业发展兴办实体经济。 把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与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大力扶持产品代加工、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建设一批就业扶贫基地,落实好相关就业补助资金,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认真落实创业扶贫贷款政策,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发挥其对贫困劳动力的扶持、组织和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引导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大力推进贫困劳动力电商创业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3 .支持返乡创业带动就业。 持续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示范项目评选工作,将带动贫困户创业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成效作为评选认定返乡下乡创业示范项目中的重要指标,同时要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经济实体,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创业服务补贴;对采取分散加工、带动贫困人员居家灵活就业的企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小额贷款助力创业。 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免费服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5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并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条件的合伙经营和组织就业企业,可给予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扶贫对象,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每人最高补贴200元;对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入选省级、市级优秀创业项目的,给予2万、5万、10万、15万相应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培训服务
1 .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对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广泛开展就业前、在职、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等。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就业技能培训相应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参照就业因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有条件的县、区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和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农村实用技术等短期技能培训,根据用工企业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式”培训。(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
3 .开展职业教育培训。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落实免除学费、发放助学金等优惠政策。积极动员组织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使其至少掌握一种脱贫致富技能。依托职业学校,每年开展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对当地贫困劳动力进行脱贫致富技术技能培训。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推动培训工作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协助单位:市扶贫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4 .开展创业培训(辅导)。 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创业培圳;对有培训意愿且符合培训条件的“愿训即训”。全力推动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通过完善支持措施、建设培训基地、完善培训方式,每个贫村培育3--5名创业致富带头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单位: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妇联)
5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力度,实施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对象培训计划,每个县区安排产业扶贫示范培训100人以上,开展种养技术和专业服务“一招鲜”培训。结合农民合作社的技术需求,每个县区每年举办1-2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和辅导员培训班。(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协助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6 .开展电子商务专项培训。 以贫困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贫困家庭未就业青年、残疾人等群体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平台交流、政策扶持等措施开展电商培训,在有条件的贫困村每村培育1名电商带头人,推动农产品网上销售,实现电商创业脱贫。(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协助单位:市残联、市妇联)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由市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教育、住建、农业、商务、文广旅游、扶贫、税务、妇联、工商联、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漯河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要加强市本级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就业创业扶贫工作进度,共同落实就业创业扶贫专项工作方案,共同推进就业创业扶贫攻坚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本系统工作统筹,分解任务,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 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持续时间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经费统筹安排,保障就业创业扶贫工作所需资金筹措到位,用实、用足、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大督查力度。 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要抽调人员,成立联合督査组,对县区、各成员单位就业创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査。督导检査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解决就业创业扶贫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重点对资金使用监管,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要加强对各类培训补贴、求职补贴等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安全使用。
(四)落实部门责任。 要抓好就业创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落实,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要牵头负责就业创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政策落实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每月底、每季度末要将培训、就业和创业任务完成情况(含台账)向市就业创业扶贫硬仗指挥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意见建议等。要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打赢就业创业扶贫硬仗。
责编: 刘赟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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