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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7 证券简称:涪陵榨菜 公告编号:2016-054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54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7,67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97 元,募集资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2,062,505.87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1,962,505.87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对公
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实施了验证,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 500100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10月20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立募集资金
专户的招商银行重庆涪陵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管理,具体存放于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账号或存单
募投项目 存放银行 存款余额 存款方式
号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招商银行重庆涪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023900165910801 6,088.59 活期存款
陵支行
配套资金项目
合 计 6,088.59
(二)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惠通食业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2,920
万元,其中以发行4,491,180股股份的方式支付6,62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6,300万
元;同时,公司向特定对象周斌全、贺云川、赵平、袁国胜、刘洁、聂川、韦永生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32,062,505.87元,扣除发行费用100,000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31,962,505.87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余下的31,037,494.13
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完成惠通食业100%股权资产过户,并办理了相关的资产的
交接手续;2015年10月20日完成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所募资金已足额到达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将募集的配套资金净额31,962,505.87元,
按惠通食业原三位股东持股比例情况完成了募集资金部分现金对价的支付,即支付王
爱萍15,981,252.94元,支付曹绍明14,383,127.64元,支付曹晓玲1,598,125.29元,
该募集资金专户仅剩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利息6,088.59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0.02%。2016年8月2日公司办理该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手续,扣除相关费用,该账户实
际结余6087.92元。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已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用途支出完毕,
实际利息结余 6087.92 元已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
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理了注销手
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重庆涪陵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