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财经要闻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春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封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燕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截至本报告期末,自然人股东邢建民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进行约定购回交易,约定购回初始交易股份数量为 5,500,000股,占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3%。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52.37%,主要原因为客户回款减少及支付诉讼保证金增加等原因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年初上升60.43%,主要原因为季节性收款原因所致;
3、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92.35%,主要原因为因与客户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4、应收账款较年初上升66.60%,主要原因为季节性收款原因所致;
5、预付款项较年初下降74.25%,主要原因为供应商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6、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上升3710.07%,主要原因为保证金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上升281.62%,主要原因为预缴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30.29%,主要原因为一季度发放2017年员工的奖金所致;
9、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89.05%,主要原因为应交增值税下降所致;
10、未分配利润较年初下降484.88%,主要原因为当期营业利润为负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241.65%,主要原因为本年存款利息增加,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1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处置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分红本期未发生所致;
13、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76.00%,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98.61%,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设备处理减少所致;
15、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设备处理减少所致;
16、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上升78.04%,主要原因为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1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77.93%,主要原因为应纳所得税增加所致;
18、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75.49%,主要原因为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75.49%,主要原因为净利润增加所致;
20、综合收益总额较上年同期上升75.49%,主要原因为净利润增加所致;
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较上年同期上升75.49%,主要原因为净利润增加所致;
22、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75.00%,主要原因为净利润增加所致;
23、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75.00%,主要原因为净利润增加所致;
24、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原因为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2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6.94%,主要原因为业务保证金支出减少所致;
26、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39.74%,主要原因为应缴税费减少所致;
2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57.69%,主要原因为向湖州中院支付诉讼保证金增加所致;
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4.64%,主要原因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2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参股公司分红本期未发生所致;
3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7.91%,主要原因为其他资产处置减少所致;
31、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处置子公司本期未发生所致;
3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96.48%,主要原因为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3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5.54%,主要原因为购建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34、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本期没有发生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行为所致;
3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98.23%,主要原因为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8.29%,主要原因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所致;
3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3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往来款减少所致;
39、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4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本期未发生借款事项所致;
4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银行借款减少,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42、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归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4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4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1.28%,主要原因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6月20日受理朱丹丹诉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傅淼之民间借贷纠纷案,2018年8月22日,公司收到诸暨市公安局下发的《立案报告书》及《受案回执》,鉴于德清案件涉及相关人员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事项已符合刑事立案标准,诸暨市公安局将上市公司被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予以立案侦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案件侦查及审理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
(2)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5月25日受理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 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之民间借贷纠纷案,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3)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2018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经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 年7月6日(周五)开市起继续停牌。2018年8月6日,经审慎研究并向交易所申请,公司决定复牌并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同日复牌并披露了《关于股票复牌暨更换中介机构并继续推进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期间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6日、7月3日、7月16日、7月23日、7月30日、8月20日、9月3日、9月17日、10月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2018-094、2018-097、2018-098、2018-100、2018-104、2018-116、2018-118,2018-12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重组事项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4)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昌盛十一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信三威基金”)的管理人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三威中心”)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信三威基金持公司股份11,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13%)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信三威中心预计在未来6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合计减持信三威基金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380,000股,并于2018年8月30日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2018年2018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信三威中心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告知公司截至2018年9月10日其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并于9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完成,且减持数量及减持时间均未过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