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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 程文雯)10月27日,在省委、省政府决定专题召开的全省就业扶贫现场推进会上,省人社厅长戴允康在要求全省人社部门扎实抓好就业扶贫工作时,透露了一揽子全省就业扶贫工作中,贫困群众可以享受的系列优惠政策。
建就业扶贫明白账,精准识别动态管理
精准识别是整个就业扶贫的基础。各地要定期对贫困家庭劳动力逐人逐户进行摸底调查登记。特别是对当年计划脱贫的,要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尤其是要实时更新贫困家庭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在此基础上,每个村要依靠“第一书记”、劳动保障协理员,建立起贫困家庭劳动力基础信息、转移输出、就业培训、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五个名单”,“五个名单”要真实准确、清晰可查。
免费提供就业培训,每人每天50元解决食宿交通
各地对有就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至少为他们提供一次免费培训。培训中,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解决好他们的食宿和交通问题。贫困家庭子女入读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的,提供帮助,不交学费。
根据贫困群众的培训意愿,结合本村产业发展、农房改造、新村建设、外出务工,开发符合贫困群众特点的实用性培训项目。要根据城市新产业、新业态、新的生活方式及变化,开展家政、医疗服务、母婴服务等项目的培训。
组织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人力资源机构300元/人
加强与东部发达省市的劳务协作,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帮助贫困群众到省外就业。对贫困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要解决好交通补助。搞好省内就业结对帮扶,把就业扶贫纳入“35+45”对口帮扶藏区、彝区县的重要内容,支援地和受援地的人社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开发适合受援地贫困群众的就业岗位,协同开展就业培训、扶贫专场招聘会,还要利用四川公共招聘网和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送岗位进村入户。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要积极主动与贫困地区开展劳务合作。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贫困劳动力到企业稳定就业的,按不低于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企业吸纳贫困群众就业,可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
鼓励引导企业吸纳贫困群众就业。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每人1000元的奖补;新吸纳10人以上的,可作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对贫困劳动力从事钟点工、搬运工、护工、修车修鞋等实现灵活就业的,要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要把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纳入援助范围,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并稳定就业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贫困家庭创业 可享10万创业担保贷款
今年省上对88个贫困县安排了1.76亿的返乡创业风险基金,还安排了2000万元的创业专项资金。对贫困户创办、领办创业实体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贫困家庭创业的、开办农村电商的,按规定给予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要大力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地质灾害监测、绿化保洁等公益性岗位,每个当年计划退出的贫困村不得少于5个。其他贫困村也要适度开发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要将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大龄、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贫困群众。村上在安排公益性岗位时,要做到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对安排在公益性岗位的贫困群众,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300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