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财经要闻
日前,证监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所联合办公室(下称清整办)在一份“回头看”通知附件(下称通知)中,对于商品类、邮币卡类以及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的交易模式、违规问题和整治措施进行了总结。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包括金交所在内的各类交易场所仍在从事类证券化活动,并向公众发行或转让相关的理财产品。
针对各类交易所的整顿仍在衔枚疾进,但也有一些交易场所难以被整顿行动所覆盖。
记者调查获悉,一种有可能实现对交易场所整顿的规避路径是,部分区域场所在起名时自称为“交易中心”,而不采用“交易所”这一提法,以防止被清整办过早发现。
事实上,早在2012年37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下达之后,许多省份以“交易中心”为名义设立的交易场所就已纷纷出现。
“当时37号文主要还是针对交易所,后来出来的交易中心也是规避这个提法的一种模式,而且现在的交易中心特别多,很难统计全国的总数是多少。”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地方交易所人士称,“不是说叫交易中心都不会被整顿到,但很难保证全面覆盖,所以这也变相地给清理整顿带来了难度。”
另一更具隐蔽性的模式是,在区域交易场所上下辖子平台,与名义主营业务进行隔离,同时依赖于区域交易场所的定位进行品牌增信,从事其他类型业务。
上述地方交易人士认为,由于整顿活动更多以文件、通知为导向,缺乏统一的上位法正本清源,因此才容易带来部分交易场所无法被监管行动有效覆盖的问题。
“在名称、母子公司运作、投资者门槛等方面,区域交易场所缺乏统一的适当性标准。”上述地方交易所人士表示,“虽然证监会也出台了相应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文件,但在适用范围上能否覆盖这些交易场所,还要看证券法等上位法能否将其涵盖。”
在诸多区域交易场所业务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类证券化业务,即将部分金融资产、投资计划以等份额的方式向公众进行转让,达到实现资金募集的目的。
虽然监管层在通知中强调了类证券化模式的违规性,但仍有部分交易场所在从事类似活动。
相关人士表示,这种模式也是这些交易所吃准了目前资管产品没有统一的监管部门,而且大家都这么做,法不责众。这个不是交易场所的问题,而是业务种类的问题。盯着地方交易所来防范类证券化,还是“按倒葫芦起了瓢”,如果不从机构监管向业务监管转型,只要还有套利空间,这种类证券化活动永远都不会消亡。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催生诸多交易场所乱象的背后正是地方部门激进的利税、融资冲动和高层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诉求之间无法得到平衡的深层次矛盾。
这一类交易场所虽然是政府批准,但它们并不算是持牌金融机构,反而更多有地方背书的色彩。一旦发生风险,可能会对地方部门的公信力以及相关国有股东带来信誉上的损害。
文:文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