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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实控人与第一大股东利益冲突
●逾期贷款规模大幅增长原因何在
●900余亿资产及理财是否存在违约风险
◆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10月30日,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获发审委获通过。发审委对该行的实际控制人认定、财务指标存在波动、逾期贷款规模增长幅度较大以及表外144亿元的非保本理财产品等问题提出了询问。
拟招股书显示,西安银行的第一大股东为外资企业———加拿大丰业银行,持股19.99%;第二大股东为民营企业———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75%;第四大股东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持股15%。上述三大股东合计持股超过50%。
但西安银行最终认定西安市政府为实际控制人。理由是:本行股东西投控股、西安经开城投、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曲江文化、长安国际信托、西安金控、西安浐灞管委会及西安投融资担保基于行政关系、股权关系或协议安排成为西安市政府的一致行动人。截至2017年12月31日,8股东合计持有本行股份12.11亿股,占总股本的30.28%。
针对以上问题,发审委要求发行人代表结合历史上西安市属国有企业表决不一致的情形,以及西安市政府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影响力等,说明结成一致行动关系及认定西安市政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并要求充分说明发行人与丰业银行是否存在业务竞争关系,如何防范利益冲突。
西安银行部分财务指标存在波动也引起发审委的关注。比如生息资产收益率、净利差、净息差呈下降趋势,净利差、净息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化趋势不一致,手续费、佣金收入及支出趋势不一致等。
发审委对该行逾期贷款规模增长幅度较大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询问,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其原因及合理性;另外还问及,对关注、次级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贷款五级分类是否准确,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逾期贷款规模增加而拨备覆盖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逾期贷款仍被认定为非不良贷款且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末,西安银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51亿元、持有至到期投资409亿元、应收账款类投资130亿元,表外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144亿元。发审委对上述资产及理财产品的违约风险等问题进行了询问。
此外,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之前在《反馈意见》中还对西安银行内控有效性提出了询问。西安银行报告期受过多次行政处罚,包括转嫁房屋抵押登记费、收费后少服务、违规发票、少申报缴纳和少代扣代缴相关税费等情形。
拟招股书显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年3月15日,西安银行共发生行政处罚案件7宗,罚款金额合计144万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市委巡视组2016年在巡视西安银行时,发现了该行存在公款购买酒店会员卡等问题。巡视组指出,在信贷审批、大额设备采购、营销费用使用等重点环节存在一定廉政风险。如个别分行违反信贷管理规定放贷形成坏账,将本应兑现给支行员工的效益工资分配给客户经理。2013年-2015年,银行自动存取款一体机等自助设备采购,未履行招标程序。有的班子成员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并公款购买酒店会员卡,出差坐头等舱、住五星级酒店等。行政服务部购买飞天茅台和中华烟、城南支行购买中华烟和五粮液酒用于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