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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树平在通辽市下沉督导时要求尽责担当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6月12日至13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组长支树平、副组长徐海斌分别在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开展下沉督导,走访慰问相关人员,实地查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督查督促问题整改。
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李杰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陪同督导。
在通辽监狱,支树平一行深入监区实地查看监狱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并听取相关汇报。他说,监狱管理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重要环节,要做好涉黑涉恶犯罪分子的收押监管工作,进一步做好动员在押罪犯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作,加强监狱管理系统自身建设,高度警惕、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完整闭环。
在奈曼旗人民法院,支树平详细了解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特别是大案要案的审理情况。他说,法院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阵地,在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开展攻坚,要认真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攻坚,要注重联合各部门开展攻坚,依法严惩黑恶犯罪,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
支树平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个系统工程,政法战线每个链条都要绷紧,要有效衔接,发挥各自优势,主动担当尽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徐海斌一行先后来到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检察院、公安局,察右前旗巴音塔拉镇派出所、土城村委会等地,查阅工作台账,走访基层群众,并召开座谈会,了解线索摸排核查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徐海斌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行业监管,特别是要在矿产资源开采等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认真开展线索调查核实,大力整治行业乱象,依法严惩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要提升线索摸排梳理能力,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精准打击。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会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凝聚强大合力。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勇于检举黑恶势力犯罪行为。要加强线索核查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坚持边督边改、边打边建,大力整治涉黑涉恶、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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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在我区各盟市下沉督导
6月12日、13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继续在我区呼伦贝尔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乌海市、赤峰市下沉督导。
在额尔古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督导组详细了解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设置、人员配备和为民服务情况。要求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扩展业务范围,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加强弱势群体救助和人民矛盾调解工作,做到矛盾早发现、早调解。在额尔古纳市公安局,督导组察看了“四室一中心”建设,详细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线索来源、线索核查、线索反馈等。督导组强调,线索摸排是专项斗争的关键环节,要认真梳理,准确研判,集中攻坚,不能为追求“战果”而将一般案件拔高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同时要建立回访制度,及时反馈线索核查结果,做好解释工作。督导组还深入蒙兀室韦苏木和旅游经营商户家中,面对面了解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度、满意度,鼓励群众积极检举违法犯罪线索。
在通辽市开鲁县和科左后旗,督导组详细查看相关单位工作台账、档案资料,了解各行业、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和联动情况,与党政部门、政法机关等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进一步压实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责任。下沉到苏木乡镇嘎查村、街道社区,与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和座谈,分析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督导组要求,要继续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深挖彻查“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狠下功夫,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打气。要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提高专项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在乌兰察布市,督导组下沉至察右中旗库伦苏木第一嘎查、派出所,丰镇市工业区办事处东南社区、巨宝庄镇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台账、进农牧户家走访等形式,深入了解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及社会治安、基层党组织建设、群众生产生活等情况。督导组指出,要力戒形式主义,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一环紧扣一环抓好任务落实。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方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全力整治各类乱点。
在兴安盟扎赉特旗,督导组先后来到旗扫黑办、公安局等部门,通过个别谈话、听取汇报、调阅资料、查看台账、查阅卷宗、观看宣传片等方式,详细了解宣传发动群众、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排查处理等情况。下沉至新林镇新发村,向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了解情况,一同查找分析问题。督导组要求,要强化线索摸排,及时核查办理上级交办、人民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要在“打财断血”上取得新进展,加大综合施策力度,准确判断涉案财产属性,依法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及时处理。
在赤峰市翁牛特旗,督导组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观看宣传片,查阅有关档案、案件统计信息台账、线索登记处理情况统计表等,对举报材料线索收集、梳理、排查、移送等环节进行了解。随后,督导组到桥头镇太平庄村和崔家营村,与党员干部谈心,与村民座谈,了解基层组织建设、产业结构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网格化服务管理等情况,并深入桥头镇政府诉调对接中心和信访接待室,详细了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等情况。督导组还向村民发放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调查问卷》,得到了村民积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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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依托楼长制打出扫黑除恶宣传“特色牌”
“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与参与;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必须让宣传工作更接地气、深入民心。”带着这样共同的工作思路,全市4100多名公安民警走家串户,深入群众开展扫黑除恶宣传,积极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警民联手,努力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包头公安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态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将我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品牌活动——“亮身份、当楼长、保平安、护稳定”专项活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发动工作紧密结合, 充分发挥民警“楼长”的社区宣传员、情报收集员、矛盾调解员三大职能,通过心贴心交流、面对面发动、点对点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知晓度,切实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全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走家串户 民警“楼长”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为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4100多名公安民警纷纷深入各自管辖的小区,集中在小区的楼栋和单元显著位置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并逐户走访,向居民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包头市公安局致人民群众的一封信》、举报奖励办法等,从举报重点、举报内容、举报方式三个方面向群众讲解扫黑除恶主要内容,广泛宣传包头公安扫黑除恶成绩,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同时,民警“楼长”还主动与辖区派出所对接,在居民社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走访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夯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基础。
警民联手 全方位掌握社区涉黑涉恶情况
市公安局通过组织民警“楼长”入户走访,积极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辖区内出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动态排查,打造了警民联手新格局,掀起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人民战争。
市公安局以楼长制为依托,充分发挥民警“楼长”广泛深入基层和走访群众的优势,由民警“楼长”担任“情报收集员”,依靠群众、发挥民力,不断拓宽线索征集排查渠道,通过走访入户与动态排查,形成了警民良性互动长效机制。在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的同时,民警“楼长”将线索征集从“大水漫灌”转变为“精准滴灌”,在入户交流中鼓励居民群众积极检举涉黑涉恶不法行为,迅速、全面、准确地掌握社区涉黑涉恶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民警“楼长”通过居民的反映,积极与辖区派出所互动,认真收集摸排社区涉黑涉恶线索,全面配合一线打击犯罪,共同为群众营造安定祥和的居住环境。
防微杜渐 把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市公安局努力转变扫黑除恶打击思路,坚持打早打小,由打击现行违法行为为主,变为强化预防,主动排查和打击现行的多举并重,确保把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基层预防纠纷、化解矛盾中,民警“楼长”作为“调解员”把矛盾纠纷调解作为楼长工作重要职责,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让“枫桥经验”在包头落地生根,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在入户走访活动中,民警“楼长”及时阻止了物业公司强行霸占小区物业管理权等事件的发生,涌现出了吕金俊、苏爱国等一批“楼长”典型。
同时,民警“楼长”加强对责任小区、楼栋的刑满释放、社区服刑和社区戒毒等重点人员的走访工作,落实对外来务工、无业人员流动人口宣传、申报登记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截至目前,包头民警“楼长”共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20余万份,走访群众8万余户,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了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接下来,此类进家入户宣传活动还将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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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公告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进驻内蒙古自治区督导,至6月30日结束。督导进驻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专用邮箱, 受理内蒙古自治区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举报电话:0471-4819221(汉语)、0471-4819216(蒙古语)。举报专用信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A729号信箱,邮编:010010。受理来电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如有举报线索,请来电来信或登录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进行举报,网址:www.12337.gov.cn。
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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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日报
九原发布责任编辑: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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