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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日,佛山在省工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察暗访中获得满分成绩,同时省工商局公布的20宗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佛山市工商局占7宗,其中一宗正是全省首宗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推出后,快速查办案件。
被罚8万元
全省首宗新《发法》案涉兑奖问题
据佛山市工商局介绍,今年1月,一家从事家居品牌管理的分公司,为提高其管理的某家新开张商场的知名度,制定了开业促销活动方案,并于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日期间在该商场内面向顾客举办了有奖销售活动。
当事人在户外广告及宣传资料中,标注“送车子,送金子,送票子,免单100%”“活动二,终极大奖礼献全城,奔驰豪车免费开回家”“38个免单现金大奖最高4999元加码抽”“情暖连年,3000份价值万元温度礼包到店领”。
佛山市工商局经过调查发现,实际上当事人设置的终极大奖并非全新奔驰smart小轿车的所有权,而是一辆二手奔驰smart小轿车的一年使用权,该小轿车在二手车行的挂牌销售价为45000元,全免单奖项只有1个,部分免单奖项有37个,温度礼包仅仅是理论上价值可能过万元。
佛山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对上述三项奖品的信息不作明确清晰的表述,容易导致顾客产生误导,影响兑奖,使顾客无法实际获得可以合理期待的奖励。
对此,佛山市工商局认定当事人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违法行为,于今年1月17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所设奖的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处以罚款80000元。
注重考核先行
佛山将查办新《反法》案列入考核
佛山市工商局认为,能够实现快速查办广东省首宗新《反法》案件,离不开该部门注重培训宣传、畅通渠道、行政指导先行等做法。
其中,围绕考核上,新《反法》在行为规制、调查权限、执法程序、法律责任等很多方面都作出了新规定,对竞争执法工作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和变化。为此,佛山市工商局将查办新《反法》案件列入《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办案评价办法(试行)》的考核项目。
佛山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这种做法有利于加大对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执法范围不缩、执法力度不减、案件数量不降,让新《反法》成为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利器。
而在处理该类案件时,佛山市工商局要求各办案机构严格按照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规定,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提高办案效率,要求佛山市工商局办案人员的手机号码对外公开,节假日正常接听。
比如在快速查办广东省首宗新《反法》案件上,该案来源就是办案人员于元旦期间1月1日清晨7时许接到群众来电举报,马上加班启动核查程序,经初步核查情况属实后,于当日上午8时许通过业务系统启动立案流程,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据了解,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佛山市工商局在“佛山市企业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上创新设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归集功能模块,收集并分析属于辖区内涉黑恶乱线索。
同时,佛山市工商局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每月摸排不少于5条相关线索,市局每半个月通报一次。截至8月29日,佛山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摸排涉黑涉恶涉乱线索138条。
【记者】叶洁纯
【通讯员】卢沁
【作者】 叶洁纯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佛山经济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