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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18-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基蛋生物”)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应付设备、材料以及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用于募投项目,公司配套拟定了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或物资采购相关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与募投项目相关供应商签订采购、施工等合同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交易合同。 2、在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时,由项目建设或物资采购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手续。 3、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财务部门建立台账,逐笔统计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票据)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票据)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财务部与募集资金托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应付设备、材料以及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票据周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