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百色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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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关于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复
公司董事会: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现对询证函作如下回复,希望通过信息披露渠道对广大
投资者予以说明: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之处;
2.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 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未
包括但不限于:控股权的变动、应披露的重大交易、重大诉讼和仲裁等;
3.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未有
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未有关于公司控股权可能发生变化的事项;不
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3 条、7.4 条,不存在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特此复函。
孟庆山_________
2015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