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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推出银行卡纠纷审理新规,此份征求意见稿,可以说对持卡人相当友好,特别是广为持卡人所诟病的“霸王条款”全额罚息,有望退出历史舞台。
所谓信用卡全额计息,指持卡人未全部偿还账单欠款时,应该按照账单全额(既包括欠款部分,也包括已还款部分)为基准计算罚息。比如信用卡消费1万元,即使只有1元未还,银行仍按1万元收息。
现在问题是,消费者与银行所签署的办卡合同里,就包含全额计息的条款,只是对这种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很多人可能并不知晓。万一不幸碰上了,鉴于损失金额不多、维权成本太高,多数人一般也只能自认倒霉。尽管多年来废除全额罚息的呼声从未间断,但实现情况不容乐观。在业内,全额罚息到底是霸王条款还是国际惯例也不乏争议。
此前,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认为建行信用卡“全额计息”的规定不合理,将建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银行该规定无效,退还利息。李晓东一审败诉。前不久,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建行全额计息的规则计算的赔偿数额过分高于持卡人违约造成的损失,透支利息即违约金应予以适当减少,于是撤销一审民事判决,要求建行北京分行返还多扣划的253元。
在当前商业银行竞争不足、客户处于弱势、社会信用基础薄弱的情况下,信用卡全额罚息的霸王条款显得不合时宜,早该寿终正寝。而要避免因全额罚息的格式条款与消费者发生不必要的纷争,银行业应有所作为。一方面,银行自身首先要尽到充分告知和提醒的义务,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避免极端个案的发生;另一方面,滞纳金的收取要符合实际,不能搞“上不封顶”那一套。消费者违了多少约,就承担多大程度的责任,不能附加过多不公平的违约责任,这应是履约的基本前提。
最高法拟出台司法解释,一直备受争议的“全额计息”有望被打破,此举不仅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警示了银行,还能鼓励消费者维权。从长远来看,银行业要想释放活力、健康发展,必须破除利益格局、强力加以革除。期待法律更加完善,尽快出台强制性措施,来约束银行不当获利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