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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与信用联社有过业务关系,怎么被纳入了黑名单?”3月28日,市民孙女士向华商报反映,近日自己在陈仓区信用联社办理贷款时,却被告知自己被信用联社纳入黑名单。孙女士质疑,之前自己从未与信用联社有过业务来往,为何被列入了黑名单?对此,陈仓区信用联社建议孙女士以司法途径解决。宝鸡银监分局相关人员称,已经接到投诉,目前正在调查。
莫名纳入黑名单
3月28日,孙女士向华商报记者介绍,今年3月,她打算在陈仓区信用联社审请贷款,然而工作人员告诉她,她已经被陈仓区信用联社纳入黑名单,所以不能办理贷款。“我从来没有与陈仓区信用联社有过业务来往,怎么进了黑名单呢?”孙女士说,银行人员告知她,这笔贷款发生在2009年,她为一名叫司记让的人担保贷款,担保金额为8万元,贷款地点为陈仓区钓渭信用社,信用社经办人为袁刚。
对于这笔莫名其妙的贷款担保,孙女士称,她并不认识借款人,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她一概不知。
3月9日,孙女士立即与陈仓区钓渭信用社管户信贷员联系,信贷员称他不是经办人,需要和陈仓区信用联社联系。“也是在当天,管户信贷员回电要求本人写一份‘此贷款确实与我无关’的相关书面材料。”孙女士表示,觉得自己根本与此无关,于是拒绝了对方的要求。
华商记者从孙女士提供的担保资料中看到,孙女士提供的合同只剩最后一页,保证人姓名一栏中,有孙女士的签字,法定带表人为袁刚的签字,债权人一栏为空。
孙女士介绍,袁刚时任陈仓区钓渭信用社主任。华商报记者询问孙女士是否认识袁刚时,她表示,认识与否与这笔贷款并没有直接关系。
“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列入黑名单,但多年来银行的工作人员一直未与自己联系过,当自己要看当年贷款资料时,也遭到银行拒绝。”孙女士称,即使这笔贷款有争议,银行为什么这么多年不与她联系,让她一直蒙在鼓里。
信用社建议司法途径解决
3月28日,陈仓区信用联社相关工作人员向华商报记者介绍,对于这起纠纷,他们也积极与当事人取得积极联系,经过初步调查发现,担保人一栏中,确系孙女士的签字,如果孙女士对签字有疑问,建议走司法途径。
华商报记者提出,是否能让时任经办人的袁刚来介绍当时情况时,这名工作人称,袁刚正在休假,不方便与记者见面,也谢绝记者查阅当时的贷款原始资料。
孙女士称,她已经向省市两级银监部门投诉,希望真相能早日到来。
当日,华商报记者来到银监会宝鸡监管分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该局已经接到孙女士的投诉,目前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编辑:刘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