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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北京发布了《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征求意见稿》。
与上海、深圳“属地化存管”备案方法的不同,北京要求注册地在北京的网贷平台只需要选择与符合条件、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达成资金存管安排即可,未对第三方存管银行的地域性加以限制,使网贷平台对第三方存管银行的范围选择相对宽松。
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北京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有404家,仅次于广东,北京网贷平台待收总规模为3653.98亿元,居全国第一,占全国的35%。同时,6月北京网贷平台总成交572.5亿元,位居全国第二。
具体来说,北京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应当持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资金存管协议的复印件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所在区金融办,区金融办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报市金融工作局。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承诺或有关规定报送材料或告知情况的,市金融局和北京银监局有权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更换存管银行。
此前,上海、深圳等地均以不同形式提出了网贷机构存管银行属地化的要求。
6月1日,上海市金融办发布的《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征求意见稿》要求:上海平台只能选择本地银行或者在本地设分支机构的银行作为存管行,称该要求这主要是考虑监管层对其财务数据审核、追查资金流向的方便。
7月3日,深圳市金融办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也要求,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的银行存管条件为:与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络借贷资金专用账户)应当开设在商业银行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分支机构。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由于上海和深圳两地金融办“属地化存管”的要求,过半的上海P2P已经签好的银行存管协议面临推倒重来,深圳超过四成网贷平台受到影响。
理财范申磊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北京市网贷备案管理办法(意见稿)在系统地对网贷机构备案进行要求的同时,又有许多人性化的设计,比如说存管银行选择方面,只需北京地区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即可,体现出北京更加包容、开放的氛围。”
懒财网CEO陶伟杰则认为:“该征求意见仍存在需要清晰的地方,比如要求平台与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认可的标准如何界定还有待明确。”
网贷之家研究中心总监于百程表示,“北京将实行存管银行的白名单制度,部分在北京没有实体的存管银行,经过监管部门认可后也有可能纳入白名单,这相比上海和深圳的属地化政策,相对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