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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8-04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出具了专项报告。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885,507股,发行价格为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17,109,998.30元,扣除发行费用19,098,094.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98,011,903.32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1,317,109,998.30元于2017年3月16日全部存入公司账户,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瑞华验字〔2017〕第01710004号)。 公司2018年以前年度使用金额为540,853,340.00元,其中,用于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价500,000,000.00元,用于购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压裂设备40,853,340.00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定期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54,099.71元;2018年上半年度使用金额为16,141,360.00元,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压裂配套设备购置款,2018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定期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93,442.74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6,994,7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定期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47,542.45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41,017,203.3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541,017,203.32元,定期存款账户余额200,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定期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47,542.4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重新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6年6月7日、7月8日分别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7年3月21日,公司(甲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5260188000193475。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和“向晋煤集团支付重组现金对价5亿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2017年3月21日,公司(甲方)与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焰煤层气”,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塔西街支行(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丁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乙方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5260188000193393。该专户仅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有关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进行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蓝焰煤层气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大额存单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上表中,蓝焰煤层气专用账户中的9,032,385.73元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购压裂设备的尾款(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待符合采购合同约定条件时再行支付给设备供应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141,360.00元,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压裂配套设备购置款。 项目实施进展如下: (1)L型井工程,正组织对公司前期使用自有资金施工的L型井进行技术攻关,完善L型井连续油管喷砂射孔压裂工艺方案,目前没有募集资金投入; (2)二次改造工程,正组织对公司前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的二次压裂改造开展技术攻关,完善二次压裂改造工艺方案,目前没有募集资金投入; (3)压裂设备,压裂设备主体已采购到位,采购的压裂设备已用于技术开发试验; (4)钻机设备,因L型井和二次改造工程暂不具备施工条件,为控制投资风险,暂未采购,目前没有募集资金投入。 下一步,公司将尽快完善L型井连续油管喷砂射孔压裂和二次压裂改造工艺方案,努力提高L型井和二次压裂改造效果。若技术攻关效果仍不理想,公司将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决定是否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暂不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详见附件: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附件 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