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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网贷机构出现风险。从全局看,P2P行业的整体态势和风险情况到底如何?
接近监管人士告诉记者,经过过去两年针对P2P行业风险的整治工作,行业整体风险已经得到逐步释放,目前虽有个案发生,但是该行业整体风险可控。大部分P2P平台有实际投资标的,具有真实资产支撑。
根据公开信息梳理,未来监管部门对于P2P的整治也将遵循法治化原则,拒绝“父爱主义”和“零和游戏”。
P2P行业风险总体可控
上证报记者掌握的数据显示,2016年4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刚刚起步时,P2P机构有5000家左右。经过两年的摸底、排查、整治,今年6月前已经有接近3000多家不合规P2P机构退出,余下2000家左右。这个过程是平稳有序的,基本实现良性退出,投资者权益得到一定保障。
而今年6月至今,“部分P2P平台出现了风险。”接近监管人士指出。
该人士强调,要理性看待出险平台的风险状况,目前绝大部分出险平台的待偿金额在1亿元以下。不难看出,出险平台涉及的资金总额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而且,目前出险平台涉及的更多是流动性问题,而非资产端本身出了大问题,所以,投资人无需过度恐慌。
规范整治P2P行业,首先要界定不同机构的不同性质。上述接近监管人士表示,这两年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摸清情况、厘清行为,即哪些是诈骗、哪些是非法集资、哪些是认真做事的、哪些是既认真做事又合规的。
初步摸底的情况显示,打着P2P幌子诈骗的是极少数,虽然市场上存在假标、自融、恶意逃废债等行为,但是期望正经做事的P2P机构占绝大多数。对于现存P2P机构中待偿规模较大的,监管部门也已经初步掌握情况,合规情况可能有强有弱,但是风险并没有想象得那么大。
“从我们工作中接触的平台看,P2P机构可能确实存在或多或少的合规问题,但是绝大部分是就真实标的进行借款,甚至有些创业者是有情怀的,希望用技术手段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宇锋说。
市场也有一些声音担忧,P2P风险是否会向传统金融机构传导?
上述接近监管人士指出,既不能夸大这种风险传导,也不能完全麻木。不能夸大是因为,P2P直接传染至传统金融机构的渠道是偏窄和偏小的;不能麻木则是因为,再怎么相对偏小,金融行业也是与P2P行业共用一个经济“底盘”。
法治化是治理P2P根本方向
与传统行业相比,P2P属创新型业态,其成长具有自然性、连续性。既然是自然生长的,就意味着监管对其情况并不是同步掌握的。客观来说,过去数年监管与行业发展之间确实存在“鸿沟”,P2P的市场化发展速度较快,投资者理念也未能与之相适应。
随着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情况正在逐步改变,“鸿沟”正在逐渐消除。
近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了工作安排,针对当前网贷风险,再次部署行业检查和企业自查、允许合规机构继续经营、引导不合规机构良性退出、依法处理严重违法违规机构、加快推进网络借贷长效机制建设等。
地方政府也已行动起来。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6省市陆续出台地方网贷机构退出指引。
梳理这些业已出台的措施,一条脉络清晰呈现——法治化。
“法治化是最根本的方向,也是最优的选择。反过来,如果现在不坚持这么做,简单地做零和游戏,把一块利益转移到另一块去,不具有可持续性,也会使得未来的经济活动失血。”上述接近监管人士指出。
张宇锋认为,可以从几个维度观察法治化原则:
其一,从平台角度,P2P平台是否做到依法、合规、有序退出,妥善处理退出机构的资产债务关系,依法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实现无风险退出。
其二,从投资者角度,能否教育投资人依法理性维权,并形成风险自担的理念,打破刚性兑付。
其三,从借款人角度,能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严格执行失信人名单,建设诚信社会。
“要客观地看到这个行业存在的必要性,监管要疏导结合,不能一刀切封死。市场需要拥有互联网技术、好算法、强风控能力的P2P平台,监管则需要通过法治化手段,重塑行业信心,维护投资人权利。”张宇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