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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3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3月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增黑名单信息254803条,涉及失信主体224951个。其中,涉金融严重失信人400个,法人及其他组织75家,自然人325人。
根据发改委发布的第十三批涉金融领域黑名单,被纳入黑名单的这400个失信人,主要包括严重失信债务人、非法集资个人、非法集资企业、信用卡诈骗分子和其他严重违法个人。
这些失信人中,犯下信用卡诈骗罪的最多,有165人;排在其后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中企业30个,自然人81个;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严重债务失信人有45人;犯下判集资诈骗罪的有18人;同时犯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有3人。
这些失信人虽然是新近才被纳入黑名单的,但是如果留意相关案件的定谳时间,就可以发现它们多已在数年之前就已经定谳,个别失信人案件的定谳时间甚至远在2012年。六七年前已定案的涉案人为何时至今日才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小翼分析这可能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自身的运营时间并不长有关,该平台于2015年底才试上线运营。而且,要到2017年时,发改委和其他部门才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至今,发改委一共也只发布了十三批涉金融领域黑名单。
众所周知,目前金融领域的失信现象比较普遍,仅每月发生于p2p网贷领域的逃废债以及非法集资可能就不止几百之数。何以黑名单中的数量如此之少呢?很多人可能还会好奇,自己投资的p2p平台已经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资立案,为何却没有出现在名单中?
根据《关于加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是指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金融活动主体。
而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产生有一套较为繁琐的程序。此次纳入的400个涉金融失信人均来自法院判决、裁决的案件。根据通知,人民法院应当将符合规定的相关生效刑事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内的有关信息推送给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然后由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挑选符合适用情形的相关机构或个人,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这意味着,这些被纳入黑名单的涉金融失信人首先需要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决,其次要人民法院将相关信息推送给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然后政府管理部门还要筛选哪些适合被纳入黑名单。虽然p2p网贷行业的逃废债以及非法集资现象严重,但是目前来看,它们进入诉讼阶段的并不多,当事人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也就很好理解了。
除法院判决、裁决的案件外,由行政处罚或行政认定的案件,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应自行政处罚或行政认定决定生效起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适用情形的相关机构或个人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一旦被纳入涉金融失信黑名单,失信信息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失信人还会面临多部门的联合惩戒,包括市场禁入、限制参加政府采购、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