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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轻资本、轻资产、轻成本”的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迎来进一步规范,3月18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下称“中银协”)发布《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托管银行应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实施有效控制措施,针对托管产品准入、合同签署、业务流程、 信息系统、运营操作等各个环节,加强风险排查、风险管控和检查稽核。分析人士认为,资管新规以及理财新规对大资管行业中的托管已经开始逐步实施强托管机制,这应是长期趋势。
《指引》包含业务释义、组织管理、托管职责、业务规范、风险管理、自律管理等八章、共四十四条,是对2013年发布《商业银行托管业务指引》的修订和完善。《指引》所称“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以下简称“托管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与委托人、管理人或受托人签订托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托管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关协议),依约保管委托资产,履行托管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提供托管服务,并收取托管、保管费用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指引》按产品类别划分了托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托财产;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年金基金;私募投资基金;各类跨境产品;客户资金;及其他托管产品。针对商业银行托管职责,《指引》指出,托管银行承担的托管职责仅限于法律法规规定和托管合同约定,对实际管控的托管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内资产承担保管职责。托管银行选择次托管机构,应提前进行尽职调查,综合考察次托管机构的托管资格、财务状况、运作能力、技术、人员和风险控制等要素后进行选定。
在风险管理方面,《指引》规定,托管银行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托管业务的风险特征,建立科学合理、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托管银行的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性、审慎性、独立性、有效性原则,在岗位人员、运营系统等方面建立适当分离的防火墙。此外,托管银行应建立灾备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灾备演练,确保托管业务的连续性。托管银行应加强制度建设、系统建设、人员培训,有效控制合规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托管银行应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实施有效控制措施,针对托管产品准入、合同签署、业务流程、 信息系统、运营操作等各个环节,加强风险排查、风险管控和检查稽核。
中银协指出,《指引》进一步完善了资产托管行业自律规范制度,将推动资产托管机制发挥促进资管行业合规经营、助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保障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构筑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据普益标准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底,22家商业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合计达到138.51万亿元。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资产托管作为“轻资本、轻资产、轻成本”的中间业务,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是银行转型的重要方向。厦门国际银行宏观金融及政策研究员任涛介绍称,虽然整体层面上来讲,资产托管机构承担的职能似乎比较简单,但实际上在我国则存在托管强弱不同的几种情形,比较典型的是公募基金、社保、企业年金、及保险资金的强托管(需要对投资过程中的资金流、信息流等进行实质性监控与监督),大资管行业的弱托管以及私募股权基金、P2P等非强制托管等三种模式。他进一步表示,目前来看,资管新规以及理财新规对大资管行业中的托管已经开始逐步实施强托管机制,这应是长期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