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理财保险
近年来,大学生回乡创业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一方面面对现今社会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另一方面国家也相应的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政策。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大学生来说,回家创业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大学生毕业选择回乡创业可以有多种选择余地,同时大学生通过自己所学到知识运用到生活实践中,从而提升了自身价值。大学生回乡创业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就业压力,有利于社会稳定发展。为了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笔者给大家总结了几大地区关于支持大学生回乡创业出台的优惠政策。看完以后,也许好多人和小编一样都想回家创业啦!
河北:石家庄支持大学生返乡创业,最高可提供10万元担保贷款
有条件县(市)、区对创办的小微企业推行“零收费”
石家庄市《关于支持大学生、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环境,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住所登记实行形式审查。允许“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
落实定向减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依法落实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政策。
同时,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建立小微企业降费工作评估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最大限度为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减轻负担,激发创业热情,提高创业活力。
返乡创业最高可获得10万元担保贷款
石家庄市将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优化贷款审批流程,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2年,财政部门按规定全额贴息;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石家庄市将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服务。做好返乡创业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返乡创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社会保险待遇。
石家庄为返乡创业就业人员提供住房和教育保障,继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不断提高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完善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机制。
天津:派发政策“红包”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为了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天津推出多个政策“红包”。放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
允许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的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并计入实践学分。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月1800元,补助期为2年。
为了给广大学生创业者和创客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天津还大力发展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高校众创空间。
到2016年,天津全市每所高校至少建成1个众创空间,全市高校众创空间超过55个,形成一批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示范性高校众创空间。
允许高校众创空间内按工位注册企业。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3年延长至7年,即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5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山东:青岛大学生回乡创业可享最高45万贷款
随着创业工程的启动,青岛市人社局、黄岛区政府、阿里巴巴农村事业部将分别从办公场地、补贴贷款、设备配备、电商培训等方面入手,为大学生返乡创业提供优惠政策。
据了解,大学生返乡创业可享受市人社局提供的办公经营场所减免、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2000元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以及农村电商创业导师“一对一”帮扶等一揽子政策优惠。
此外,黄岛区农工委还为返乡创业合伙人提供6000元的办公经营场所补助。阿里巴巴农村事业部则为农村淘宝合伙人免费配备电脑等软硬件设备和店铺装潢以及电商培训等。
湖南:长沙大学生创业最高可申请贷款10万元
为鼓励大学生就业,长沙制定了求职补贴政策。在长高校中,属于城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的有就业意向并积极求职的应届毕业生可以获得每人800元的一次性补贴。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长创业,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有经营场地,创业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江西:11条措施支持大学生回乡创业
江西从平台搭建、创业主体、财税扶持、优化服务四个方面,推出11条措施,进一步优化大学生、青年创业环境,激发青年创业热潮。
平台搭建方面,针对青年创业者反映的办公场地贵、企业招工难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各级政府清理出来的非办公类用房可按规定优先用于打造青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小镇等青年创业孵化平台。
创业主体方面,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累积与转换制度,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休学创业的,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高职3-6年,本科4-7年);全面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扶持青年“互联网+”创业,建设特色赣货网上专业市场,重点培育、整合一批面向全国、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
财税扶持方面,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
优化服务方面,利用现有资源发展第三方物流,为青年创业提供运输、仓储、配送等“代储代发代投”服务。对全省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内的初创企业,凡通过第三方物流产生的物流费用,由所在地政府给予每年30%的补贴。
广东:支持大学生回乡创业的三大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部分行业免税两年
对毕业生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毕业生新办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的独立核算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
对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3年内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毕业生创办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企业,对其提供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
贷款优惠:提供小额创业贷款
广东省政府要求,有条件的地区由地级及地级以上市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创业贷款和担保,帮大学生找到启动自主创业的“第一桶金”。
个人自主创业最高可贷8万
东莞户籍的大学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今后可申请到最高8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办中小企业的,申请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东莞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据实全额贴息。
创业,成为了大学生毕业之后的另一条出路。尤其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下,国家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在鼓励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变梦想为现实之外,更能引导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少走弯路。各地出台的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优惠政策,也是一座“诱人金矿”吸引更多大学生积极投身创业大潮中!
大学生回乡创业你该知道一些规定
股东就业,也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案例】2015年7月1日,李某、刘某等4名大学同学通过贷款、寻求资助等多种途径,各自筹资25万元,回乡开办了一家公司,并由李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刘某出任业务经理,月工资4 000元。2015年底,刘某以公司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5个月的双倍工资。李某则代表公司表示:你是公司原始股东和联合创始人,且持25%的股份,公司根本无须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点评】李某的观点是错误的。《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而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公司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也就是说,公司与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彼此不能替代。与之对应的,一方面,刘某是公司的股东之一,对公司负有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公司又是刘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刘某是公司的职工。正因为刘某是以公司职工的身份出现并领取工资,决定了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超时用工,计件也应支付加班工资
【案例】2015年7月10日,郭某等3 名同村大学生选择回乡创办公司,招聘了李某等6 名员工。虽然合同约定实行计件工资,但因货物供不应求,公司在大家完成计件任务后,也不时要求延长工作时间。年底,面对李某等索要加班工资,郭某答复说:你们加班属实,但已领取了更多的计件工资,自然无权再要加班工资。
【点评】郭某的观点是错误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为李某等在完成计件任务之后,仍被公司要求延时工作,所以公司应支付加班工资。
支付工资,缺乏证据应担不利后果
【案例】2015年12月底,回乡创业的大学生周某,突然接到已被其解聘的员工李某的起诉状,说是要求其支付所拖欠的半年工资。“我不是每月5日前都已如数付给你上月工资了吗?”法庭上,周某满腹疑问。“你说付了应该靠证据说话,有什么证据?”李某反问。“我都是当面给你的,还需要证据吗?”周某忍不住提高了声音。
然而,法院最终却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点评】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指出:“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正因为周某违反工资支付流程,导致负有举证责任却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也就只能“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