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理财保险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18年11月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当天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的,以及基金份额在途的(例如已办理转托管转出,但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其基金份额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方式。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未作基金分红方式选择的投资者适用于现金红利分红方式。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8年10月30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如果应分得红利款小于10元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份额。
5、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本基金销售网点或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