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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有一种看法认为目前经济下行的压力不小,金融风险也不小,加之中美贸易战的前景尚难预料,所以感到有点担心。
有忧患意识是好事。在当前经济运行的内外部环境中确实有不少不确定因素,不可盲目乐观、粗枝大叶。但首先还是应该肯定,尽管稳中有变,但现在我国经济金融整体情况还是稳中向好的,可以说经济发展的“大盘”还是稳的。
这并非套话,有一些数据可以支撑这个观点。例如,今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8%,连续12个季度稳定在6.7%至6.9%区间。居民消费价格涨势温和,前7个月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当然最近似乎有进一步上涨的苗头,但总体还是处于正常可接受水平。就业形势也基本稳定7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
除此之外,我们应该更关注我国经济的结构性调整与优化问题,这更关系到能否可持续发展。今年1-7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7.1%,应该说这是一个不低的数字。更重要的是前7个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而其中高新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了11.6%和9%,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也达到9%,都明显快于整体工业的增长。上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8.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2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制造业投资情况也有所改善。这都是经济结构调整的成效。
当然也需要看到问题所在。例如,一方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具体地说就是“三去一降一补”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到位,但另一方面,在当前情况下如再要大力推进,需顾及到一些企业的经营困难,也要考虑到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平台前期借钱兴建的项目,尚需继续投入才能有所见效等。这就形成了松也难紧也难的两难境地。又如,对某些方面的金融乱象的集中整治还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目标,但近期P2P的问题、债券违约问题以及上市公司股权高比例质押融资的问题又时有“爆雷”,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监管部门的整治步骤,影响了决心,延滞了一些动作的出手。再如,坚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方向,不搞人为的竞争性的汇率操控,这是我们反复承诺了的,但在有的国家肆意破坏国际贸易规则,大搞霸凌主义的情势下,所谓逆周期因子的拿捏问题也是十分考验智慧的事情。
总体而言,我国的整体经济形势虽值得看好,但面对一系列不确定因素,要应对好目前各方面的挑战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中国这么大一个经济体,这么大一个市场,确实是有足够回旋余地的,中国经济的韧性很强,不可能象有的国家那样突然“崩盘”。问题是我们一定要保持改革的定力,在采取必要措施解决眼前矛盾的时候,要努力避免为日后的可持续发展增加新的困难和障碍,也就是说要处理好权宜之计和长久之策的关系。
对金融形势和金融风险的基本看法
看金融风险大不大,首先要看我国金融市场的结构。我们过去常说我国是一个以银行市场为主的金融市场结构,是一个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结构。应该说目前基本还是这样一个状况,而且看来短期内也难以根本改变这个局面。例如我们分析一下今年7月份的新增社会融资额的结构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现象。今年7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04万亿元,其中当月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29万亿元。人民币贷款的增量超过了社会融资规模的增量。到7月末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比例是上升的。所以讨论金融风险还是应该先看看银行风险尤其是银行的信贷风险,因为到目前为止,这还是我国金融市场中最主要的一个部分。只要银行这一大块稳住了,总体上看就不会出现无法抵御的问题。
从二季度末银行业主要监管指标来看,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为52.42%,比上季度末是上升的。不良贷款率为1.86%,较上季度末微升0.12个百分点。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3.5万亿,较上季末增加了1036亿元,但拨备覆盖率为178.7%有所下降。贷款拨备率为3.33%,基本保持稳定。从这几个指标来看,一是在国际同行中仍保持在比较优秀的水平上。二是监管部门加强了对银行资产质量的检查,不良贷款统计的偏离度进一步下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质量的基础更扎实了。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保持在1.86%的较好水平。这说明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风险是可控的。三是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进度在加快,银行业对风险消化的财务承受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因此,归纳起来我的看法就是目前我国银行业总的来说经营状况是健康的。同时考虑到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业中分量的占比,符合逻辑的结论就是也可以认为我国金融业目前总体还是平稳的,出现难以驾驭的系统性风险的概率不大。
对金融形势的总体看法虽然不用悲观,但我也认为金融运行中存在着一些必须要引起重视的问题,一定要小心谨慎地对待。
例如资本市场、证券市场的情况仍然不够理想,一些金融乱象的整治目标还未完全实现,一些违法金融活动并未绝迹。一些P2P平台“爆雷”、一些债券发生违约、一些上市公司股权高比例过度质押融资等,都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带来了影响。其中有些局部性的风险有的已酿成了一定规模的社会群体性事件。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些问题是高度重视的,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前不久召开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题会议,对有关问题也专门作了研究和部署。
如何看待严监管和互联网金融风险
这两年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大,尤其是自去年金融工作会议以来,监管部门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出台频率之高,力度之大,都是过去少有的。有些做法可以理解为是釜底抽薪,是想从源头上引导好、管制住资金的流向,让资金更多地进入实体经济领域,例如对理财业务、资管业务、金融同业业务的规范和整顿,其效果还是十分明显的。
但也有一种声音,就是认为这些监管措施力度过大了,一些政策的出台过于集中了,形成了叠加效应。甚至有人提出因为处置风险引发了风险。我不赞同这种说法。当然做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节奏、力度的把握问题,传统哲学观念中“过犹不及”“欲速则不达”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但与此同时也还有“矫枉必须过正”“沉疴须下猛药”的说法。前一阶段有些金融乱象不仅是违反行政规章的,也是违反法律的;有些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做法并不是所谓的对传统金融的颠覆,实际上是对基本经济金融学常识的挑战;有些金融活动声称可以为广大社会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更便捷更高回报的服务,实际上是以牺牲投资人资金安全为基础的,有的就是道道地地的庞氏骗局。对这些问题不下大决心尽快解决,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是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负责。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健全法规、加强监管是完全必要的。
一个人病了,不应责怪是因为医生说他有病才得的病,而是他真的有病。当然得病了如何治疗要十分讲究,是吃药,还是打针,还是输液,甚至还是手术等,不同的病人,不同的病症,医生需采取不同的方法。能不吃药自愈的就不吃药;能吃药治好的就不打针;能打针解决问题的就不输液;能内科处理的就尽量不做外科手术。这是医生对病人的处置原则。其实病了再治疗,已经有点晚了,关键是治未病。譬如说要尽量减少因为认识上、工作上的偏差而带来的风险。例如在政策的制定、执行,包括宣传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坚持辩证法,避免片面性,反对形而上学。
在这方面,有一些值得总结的经验和教训例如P2P互联网借贷的问题。坦率地说当初有点放纵,后来眼见问题大了又急于希望一下子就能整顿好。目前“爆雷”显得过于集中了,因此似乎又自觉不自觉地放缓了整治达标的步伐。这里当然有一些技术性的原因,但主要还是思想方法上有偏差。当时片面地以为沾了互联网就是新事物,通过互联网做事情就是创新,忽略了线上金融也还是金融这个基本的道理。在这方面应该说从业者和有关部门都有可以总结的经验和汲取的教训。例如一些P2P从业者就如同某些人在出了问题之后道歉时所说的那样“因为我们的无知自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伤害”,“在短短几年里,我们靠着激进的业务策略和资本的力量一路狂奔”,“经历的悲剧让我们意识到自己是缺乏敬畏之心的”。
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坦率地说思想方法也是存在片面性的。在一度的舆论氛围里,甚至多讲讲对P2P、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似乎都觉得有点不合时宜了,就好像是不支持创新了。后来又有了“适度监管”的政策取向,这与依法监管、依规监管的基本精神并不相符,与一切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精神也是有出入的。是不是“适度”,应该体现在规则上,而不是指明明有现行的规章制度,但可以允许一些从业者不去理会,不去执行,可以允许监管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例如办金融业务是要持照经营的,是要有资本金的,吸收公众存款是需经过批准的,发放贷款是要计提风险拨备等。这一系列最基本的底线是不应该动摇的,如果对这些问题的思路更早得以厘清,也许就不会有后来如此多的P2P不断出现问题,就不会有这么高的试错成本。
我真心地希望互联网金融能够健康发展。互联网技术是可以让金融业的运作效率更高、对客户服务质量更好、风险控制更为有效的。但要真正实现这些目标,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路径应该端正。目前重要的是要认认真真按照有关整顿治理的要求去落实。打折扣、走过场,会给今后这个行业的发展带来更大的麻烦和困扰。
如何看待企业的融资难
企业融资难,这是个老问题,为什么一直不容易解决呢?一个问题之所以反复出现,一定有机制上的原因。
首先应该说银行是干什么的?简单地说,银行的主要业务运作就是吸收公众和各类客户的资金之后再借给别人去用。借出去的钱要能够收回来,吸收资金(存款)要支付利息,借出资金(贷款)要收取利息。所谓的存贷利差就是银行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盈利来源。从这个角度讲银行为了“赚钱”主观上不会不愿借钱给企业(除非是出于风险管控目的而对某些企业“惜贷”、“慎贷”)。前一阶段出于各种原因,有的银行热衷于把钱借给同业而不是借给非金融企业,这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借到钱的同业(其它银行、其它金融机构)最终还是把钱借给了实体企业,那资金还是流到了实体经济,但是资金流的链条长了,环节多了,成本高了。二是如果同业拿到钱是去投资炒作金融产品(证券、股票、房地产等),而卖出这些资产的人回笼资金后还是去投资金融资产,这就形成了资金在金融系统内空转,减少了进入实体企业生产流通领域的资金。这就是近两年来集中进行同业业务整顿所想解决的问题。应该说目前已取得了一定进展。
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解决了这些问题,是不是就能解决企业现在所反映的融资难问题。
银行同业业务的问题主要还是这两年间才变得突出起来的,而企业所谓融资难远不是这两年的事情了。一般地说所谓企业的融资难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要有资金用以维持或扩大生产,而自己又拿不出这个资金,因此需要向银行贷款,但这个贷款需求并不能时时得到满足。简单分析就可以看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从资金出借方(银行)来说,原因无非或是担心借款人还不了钱而不敢放贷,或是受到资本充足率约束而无法放贷,或是银行自己资金不足受到流动性制约而无力放贷等。应该说在我国,目前除了银行因担心某些企业的贷款风险而影响贷款投放的决心之外,银行自身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和流动性水平尚能满足监管要求,不足以影响信贷投放能力。因此企业能否满足银行的信贷标准从而能使银行敢于放贷,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了企业能不能获得银行融资的重要原因。
所谓满足银行的信贷标准,无非是要说清楚三件事,一是你借钱干什么?二是你准备怎样还钱?三是你如果还不上了打算怎么办?也就是你是不是符合银行的信贷政策,是不是具备还款的意愿和能力,是不是有其它的增信手段支持。实际上这几条,尤其是第二条和第三条都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银行在贷款投放前要考量企业的实力。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正是企业自身的实力决定了企业获得融资的能力。而衡量一个企业的实力不是看它的总资产有多少,看它的规模有多大,重要的是要看它的净资产有多少,企业的资本金有多少,也就是它的负债率水平是多少。因为这是决定企业偿债能力的根本所在。
我国自80年代进行“拨改贷”之后,财政对国有企业的资本再注入渠道减少了。拨改贷之前固定资产投资是由财政拨款的,同时财政每年还向企业增加定额流动资金。这些实际上都是企业出资人(国家财政)以不同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在向企业增加资本金投入,只有超定额的临时性的流动资金需要才向银行贷款解决。因此在那个时候,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会太高。企业高杠杆的问题、融资难的问题一般也就不存在。实行“拨改贷”,有助于解决企业资金吃大锅饭,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但问题是没有随之建立起企业资本金的补充机制,这就造成了企业随着生产的发展,随着规模的扩张,杠杆率(负债率)不断的上升。杠杆率高了就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偿债能力,偿债能力低下当然也就影响到企业继续融资的能力。
因此,可以说所谓的企业融资难其实质是企业缺乏足够的本钱(资本金)。而企业资本金不足的原因又在于我国企业的所有者(出资人),包括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也包括一些民营企业的出资人长期以来都缺乏一种资本意识,都没有意识到办企业、做生意是一定要有本钱(资本)的;企业办起来之后,生意做大之后,本钱(资本)是一定要不断补充和增加的;企业本钱(资本)不足,借钱过多了,负债率过高了,再想借钱、再要融资一定是会越来越难的。我认为要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一定要抓住这个关键点。
健全企业资本金补充机制是为关键
为了支持实体经济的运行,现在有关部门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也对银行提出了很多要求,目的也是为了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突出强调银行必须支持实体企业的生产经营,尤其是要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这既是解决目前我国经济运行所存在的一些问题的需要,也是银行业自身进一步转型发展的需要。在这个问题上各级政府、企业、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的认识基本是一致的。大家都在努力,力争能够通过几家抬的办法,把这个问题解决得更好一些。
但解决企业融资难不能靠简单地垒加贷款,关键还是一定要解决我国企业过份依赖银行信贷的问题。因此一定要建立健全企业的资本(而不是资金)补充机制。
上市企业的增资机制这里先不谈,民营企业这里也姑且不谈,就拿国企来说,目前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国企资本管理的办法,主要还是着眼于如何“管”,管住资本的流失,管好资本的保值增值等等,这当然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但问题在于考虑如何“补”不多。一定要建立分门别类的国企负债率限额,建立健全定期不定期的资本补充机制。现在强调管理国有企业要以管资本为主,这是十分正确的方针,但管资本不仅仅是要求实现资本的回报,不仅仅是强调维护资本的安全,防止资本的流失。以管资本为主来管理企业还应该包括一个内容即国企的出资人、国企的监管者有责任保持自己所拥有、所管理的企业资本充足,有责任维护所掌控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稳定在一个合理水平上。一旦企业的负债率濒临达限,国企的所有者、监管者就必须作出选择,对想继续拥有和想做优做大做强的企业就要设法采取各种形式不断注入资本,对其余的企业就应该选择或是约束这些企业进一步增加负债以减少它们对资本追加的需求,或是转让股权以退出这些企业,实现资本布局结构的调整。总之,必须明确企业的财务约束机制不仅仅是约束企业经营者的,也是约束企业所有者的。当然这里说的主要是国有企业,但办企业要有本钱(资本金)的基本原理对其它企业也是同样适用的。这些问题不说清楚,所谓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说不清楚;这些问题不搞明白,所谓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解决不了。
目前的一些措施例如将银行的债权转为股权,要求对某些企业的新增贷款不能少于多少,甚至鼓励企业可以无还本续贷等等,都可以理解为是为了应对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为了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而不得不采取的一些权宜之计,这是需要的。在一定程度上这也是监管部门为了响应社会各方面的吁求而采取的一些措施。但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些做法对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虽然会有一定作用,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作用还是有限的,而且其中有些做法是不可固化不可机制化的。我们在对一些政策措施出台的必要性进行解释的同时,也要把这些措施实行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问题说明白。要坚持辩证法,不说片面的话、过头的话。这也可以为日后政策的调整预留空间。例如无还本续贷的做法,只能是特定时期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少数企业的一种债务重组方式,切切不能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借了钱可以百年不赖、千年不还的心理预期。据说有的地方有的企业提出“仅仅不还本还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希望利息也能够不还”。如真是这样,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安全从何谈起?贷款存量的结构调整、增量的优化又如何进行?更重要的是依法治国所应有的契约意识、诚信观念将受到不应有的损害。
总之,在采取必要措施解决眼前矛盾的时候,要努力避免为日后的可持续发展增加新的困难和障碍,尤其是要避免形成新的体制机制性桎梏,一定要处理好权宜之计和长久之策的关系。
(作者为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
本文首发于《财新周刊》2018年第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