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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11月30日电 近期,常州分行为总行级重点客户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B股转A股服务方案成功获得总行批复,作为中行系统首例、全国民营企业第一家B股转A股服务方案,成功实现了中行在该类业务零的突破。
先行先试,敢于创新求突破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控股”)创立于1993年,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目前已发展成为跨足住宅地产和商业地产的综合性地产集团,连续多年位列中国房地产行业20强、江苏省房地产业综合实力五十强第1位。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城”)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B股上市公司,近些年江苏新城的融资渠道依旧局限在股权质押和公司债券上,公司拟尝试多种融资渠道,加强资金管理。其母公司新城控股拟对江苏新城吸收合并,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城控股的A股股票(包括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而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今年9月18日,新城控股B股转A股方案成功获得证监会批复,意味着江苏新城成为我国第一家获准B股转A股的民营房企,也是国内第二家获准B股转A股的纯B股公司,对整个行业具有标志性意义,同时也是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快速推进B股市场改革的结果。
多级联动,攻坚克难见成效
作为我行首例B股转A股服务方案,新城B转A的快速推进是总行、省行、分行多级联动、快速响应、高效服务的成果。然而方案的达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由于系统内没有先例可以参照,分行没有模式可循,没有经验可借鉴,在推进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困难。
困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B股转A股的购付汇额度及证券公司在我行购汇账户的开户需获得外汇局审批,但常州外汇局也从未处理过该类业务,而多年来资本项下放开有限,作为房地产企业B股转A股是属于资本项下的敏感业务,加上今年以来国家外汇政策偏紧,对外汇实行控流出,而新城又是房地产民企。另一方面由于新城的B股停牌公告中需要公示证券公司在全国中行办理购付汇业务指定网点的名单,我行必须在较短时间内确定网点名单,但该业务涉及公司金融部、贸易金融部、金融机构部、运营部等多个条线,协调部门多,而全国办理该业务的权限在营业部还是在贸金部的情况也各有不同。
然而,常州分行不惧困难与挑战,迎难而上,“摸着石头过河”,在总省行的指导与帮助下,在短时间内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
在获悉企业的转股需求后,常州分行行长室高度重视,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迅速成立营销小组,全力配合企业开展工作,推动购付汇业务流程的制定。分行程祥行长、王俊副行长与多方保持紧密联系,亲力亲为、主动推进,对相关操作流程及风险合规问题与外汇局进行反复沟通,在此过程中,得到了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经过多方努力,于10月28日获得外汇局关于购付汇等外汇管理事项批复。
同时,总省行各相关部门领导全力支持我行业务需求,特别是总行贸易金融部刘云飞副总经理亲临常州指导工作,促成了新城控股与中行在获得证监会批复后第二天迅速签订合作协议,并第一时间对方案的推广进行了全局性工作部署,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来确定全国中行购付汇服务网点名单;省行贸易金融部对方案制定予以了重要的战略性指导,特别是省行贸金部杜媛督导全程跟踪,省行贸金部吴云高经也亲自来常州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对方案的细节问题进行反复推敲。
通过多级联动,多层营销,分行在短短半个月时间内,成功首发全国第一例B股转A股服务方案。
打响品牌,银企双赢树典型
本次B转A方案的实施,所有涉及的证券公司需至总部注册地或办公所在地的中行指定网点开立一个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为我行带来一定的有效户新增和存款沉淀。合并完成后,原B股持股股东中的境外投资者因对转换所得A股的减持或分红而获得的人民币收入,须由境外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通过银行办理该笔人民币收入的购汇及资金汇划业务,再向境外投资者以美元形式支付,中行作为唯一购汇银行,该业务预计将为中行带来6.4亿美元的购汇量。
作为沪市B股改革的又一次尝试,同时也作为第一家民营房企获准B转A,新城集团进一步整合了业务平台,拓宽了融资渠道,提升了集团的品牌美誉度,为集团未来跨区域发展奠定了基础。中行作为唯一合作商业银行,充分体现了中行秉承“担当社会责任,做最好的银行”的理念,也充分凸显了我行在外汇业务方面的传统优势及卓越的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同业中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