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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必大家的朋友圈都被中介和房产销售刷爆了,起因是这样一则消息“10月8号起,基准利率从4.9%上调至5.5%。也就是同样贷款100万贷20年,要多付14.9万多的利息。家里有矿的可以继续观望,没矿的赶紧来找我了!”那么真相是什么样的呢?
利率上浮消息疯传朋友圈
首先,大家可以放心,这个观点只是断章取义,形容的不够准确严谨。事件起因是2019年8月25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第16号公告,对现有的LPR进行各城市灵活调整,名义上是为了贯彻“住房不炒”的理念,本质上是想把资金赶往实体经济。其次疯传的这张图中并没有明确是哪个城市。
说到住房贷款,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我市各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首套房大都执行4.9%的基准利率,二套房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左右。
工商银行客服:(现在首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基准(是4.9%吗)对。(二套房有变化吗)就跟之前一样,上浮10%。
建设银行客服:(首套房)没变,4.9%(是基准利率是吧)对(那二套房呢)上浮10%,5.39%,
农业银行客服:基准嘛,五年以上都是4.9%(如果首套房还在贷款,二套房呢)那就是最少要上浮10%。
而根据央行发布的公告,从今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这意味,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定价基准发生了改变,从原先的基准利率变成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根据新规,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以8月20日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看,5年期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再加60个基点,就是5.45%。与目前我市的购房贷款利率基本相当。
很显然是炒作,欺负大家不懂基准和LPR显然,在当下的楼市行情下,难免会出现一些博眼球的新闻,来蛊惑市场,希望购房者们随时要保持警惕性,擦亮双眼,不要被迷惑。毕竟,在当下楼市相对利空的背景下,诸如此类的信息不会消失,明天、后天,或许又会有新的传言产生。大家还是要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不要被别人当韭菜给割了。
政策解读
1、LPR只可上浮,不再下浮。
以前市场环境不好的时候,地方银行对于首套房会采取基于基准利率15%-5%左右的下浮,利率最低甚至可达4.165%。而今后,利率将不再下浮,但并不意味着购房者会有损失。原因在于,以后执行的LPR是18家银行联合每月制定的,更加准确反应当月市场合理利率标准,签约时参考的是最近一月的LPR数值,所以基本不需要上下浮动。
2、首套房影响不大,二套房影响较大。
以8月份最新LPR参数4.85来看,实际上低于目前执行的4.9%基准利率,也就是说假设购买首套房采用本月LPR来计算的话,对于购房者而言是比基准利率划算的。而二套房规定统一不得低于LPR+0.6%,也就是5.45%,比起当前泗阳二套房基准利率上浮30%的6.37%也要低得多,当然这只是最低上浮。
3、贷款周期内利率可以更改。
此前,贷款合同签订后按基准利率浮动执行基本上是不变的,遇到市场利率下浮等情况对于购房者很不利。但新政给与了“利率重定价”的渠道,利率重定价是指,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根据定价基准的变化确定形成新的贷款利率水平。也就是说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可以商定重新定价周期,最短1年,最长整个合同期。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4、对于居民家庭有什么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表示: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