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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瑞医疗”或“公司”)2014年度首次
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37 号文《关于核准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 2014 年 9 月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534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9.54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53,143,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33,757,132.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19,386,468.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4]22010001号)。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157228432556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581020100100502466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 07151101040004130 账户。2014 年 9月,公司、保荐人共同分别与前述 3 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专户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保
荐代表人孙建华、苏勋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余额(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157228432556 1,967,683.09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163634133885 15,056,402.41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581020100100502466 1,034.79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 07151101040004130 5,774,391.15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 07151151200000029 5,000,000.00
合计 27,799,511.44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938.6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693.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686.3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963.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686.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9.33%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6,000 台全自动临床检验设备规模化生产项目是
23,938.65 9,438.65 3,804.15 7,884.98 83.54%
2016年 12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2、研发工程中心建设项目 是 13,000.00 9,454.56 9,454.56 100.00% - 不适用 否
3、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是 5,000.00 4,135.00 2,398.51 3,132.76 75.76% - 不适用 否4、重大资产购买项目(购买宁波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18,910.44 18,910.44 18,910.44 100.00%
2015年 08月
11 日
1214.63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1,938.65 41,938.65 25,113.10 39,382.7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公司考虑生产系统员工的诉求和实际条件等因素,将“年产 6,000 台全自动临床检验设备及 90,000 盒配套试剂规模化生产项目”中的“年产 6,000 台全自动临床检验设备”部分所对应的建筑先行用于“研发工程中心建设项目”, “年产 6,000 台全自动临床检验设备及 90,000 盒配套试剂规模化生产项目”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
2、由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时间晚于预期及施工期间受天气原因影响,年产 6,000 台
全自动临床检验设备规模化生产项目工程进度有所延缓,预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5 年 11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中的“广州营销中心”原实施地点为广州市,公司决定将广州营销中心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月 31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2,538.27 万元,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
[2015]第 22010004 号)。2015 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经核查,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投资进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