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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认识我的人都觉得很奇怪,我颠覆了自己过去的IP。原来都是工装裤,旅游鞋,而今天穿上了你们难得一见、我也觉得有一点奇怪的西服。
过去5年,我们多是随意地做PPP项目,但是从今年开始,我们应该更规范地去做PPP。这就是我今天穿西装的另外一点寓意。当然穿西装不意味着我们要完全学西方的,只因为家里实在找不到中山装,我国的PPP好做法也可以向“一带一路”等国家推广。
今天我讲的是PPP项目的后评价。三年前我讲的是PPP的再谈判,是有预见性的。从去年下半年到现在,我们的PPP再谈判一直在进行中。下一步,可能大量的PPP项目会进入运营,自然就会涉及到绩效监管、涉及后评价。PPP项目的后评价指建设完工,并稳定运营了几年以后的项目的状态,这跟发改委在两年前推的PPP资产证券化(ABS)有点吻合,PPP项目稳定运营两年以后才可以ABS。就后评价主体,要强调的是应该由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价。因为由政府去评,或者投资者去评,可能都会有偏见。
上图就显示了这个过程。开始运营一段时间,然后每过3年、5年就要做一次后评价,直到最后移交。到项目的寿命结束,还有一次评价,我们称之为后期评价。
谈及PPP项目的产出和绩效要求,我们一定要强调社会资本应超过或等同于传统模式即国营企业的效率,如果PPP不能实现这个效率的提高,不如让政府去借钱,继续使用传统模式。
另外,监管机制一定要有效,如果九龙治水,会很难做好。此外还有风险的分担,协议的执行,以及是否有再谈判的触发机制,等等。归根结底,就是后评价要客观评价PPP项目的状态和可持续性。
后评价的原则包括独立性、可信性、实用性和反馈性。反馈性是指后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所评价PPP项目下一步做得更好,为了其他的PPP项目下一步可以做得更好。所以,项目后评价以后,一定要把评价结果扩散,给相关政府部门、项目公司、金融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这几年我国PPP相关方做法有很多改进,就是在这个反馈过程中产生的。后评价出来之后,会对项目具体的业务部门产生各种各样的影响,使其在每个阶段都能做出一个更好的决策。一个新生事物开始是慢慢地增长,增长过快时就容易会遇到问题(过去几年PPP就是这样),然后就要规范就会出现下跌。我个人觉得我国PPP最低点就是今年的上半年,现在开始逐步回升。但是,不可能回到回升到16、17年那时的顶峰。我个人判断,就是达到顶峰的三分之一。然后就是PPP的平稳、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对一些穷的政府,财政已经支撑不起政府付费或补贴PPP了,应该做资源补偿类或者使用者付费类的。国际经验,发达国家一般政府付费的居多,而发展中国家使用者付费或资源补偿的居多。所以,我国过去几年,政府付费和补贴的PPP项目达到70%-80%,无论从常识,还是从国际上的经验看,这都是不可持续的。当然,下一步关键的就是怎样挖掘到真正的好项目,如何用资源补偿实现自我造血的PPP项目,特别是产业新城、特色小镇等城镇化项目。
下图上半部的后评价流程是比较粗的,下半部这个流程就相对细一点。后评价需要针对特定地方、特定类型、特定项目,找出特定的指标,并且必须有定量指标。评价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评价高速公路、轨道交通,评价指标肯定是不同的。指标定下来后还要定权重。后评价体系还要使同一类的项目,同一个地方的项目可以进行比较。
所以PPP项目的评价体系,根据我们的研究,至少应该包含下面这五大块。只有项目运营状态的后评价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效益的后评价、影响的后评价、可持续性后评价、综合后评价以及伙伴关系后评价等。如果大家要想知道更多的细节,可以搜索阅读我的硕士生胡华如的学位论文和期刊论文。
下面重点讲一下伙伴关系的后评价,也就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到底怎么样。一个是监管状态,监管手段,监管内容,监管形式和监管范围、监管机构的配制。
伙伴关系后评价,另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PPP协议执行状态。为什么要评价这个东西?这是因为PPP的长期性造成了不完备性,这也是诺贝尔经济奖2016年获得者做出的贡献,因此我们在开始谈判与签约时就得在合同里面设置一些动态机制,一定有变更维护流程,包括协议本身的变更情况,触发机制,具体的流程和方法,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执行。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越来越多的仲裁机构也在关注这个方面,现在全国已经有4个大城市开始专门针对PPP成立相应的仲裁机构。出现违约以后怎么办?相关的法律政策变更又怎么办?还有可能是合同的终止。单个条款的终止可能使得整个PPP协议终止。对于单个协议的终止,可能作一个补充协议就能够解决。但是,整个协议终止必然对用户造成影响。
最后一个方面就是风险分担。一旦发生损失,其他方是怎么补偿的,补偿到什么程度,项目产生了额外收益怎么办,合同里必须明确。另外,风险发生以后,承担方的主动性怎么样。此外,没有预见到的风险发生以后怎么办?像北京地铁四号线第一次研讨会上我就提出:我们要做这个评价,应该至少从四个方面比较。第一,现在实施的结果与原来合同的结果有什么不同?第二,四号线是北京的第一个PPP项目,北京其他地铁线使用传统模式,这两种方式到底差别在哪里?第三,这是港铁在中国做的第一个项目,它实施的结果与在香港做的PPP项目有什么不同?第四,这次评价相较于上一次3、4年前的评价有什么改进?
我就说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