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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普法
河南一幼儿园老师投毒致23名幼儿中毒 近日,河南焦作多名幼儿家长反映孩子在解放区萌萌幼儿园就餐后发生呕吐、晕厥等情况后就医。焦作市解放区区委相关部门回应,系一名老师为报复另一名老师,在八宝粥内投毒。 目前,该教师已被刑拘。23名幼儿被送医救治后,大多数幼儿经过体检已出院。
孩子们在医院治疗
法律链接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01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但是没有法律修正案或者立法解释将之推及刑法第17条第2款。那么对于该条文的理解就会有疑问,到底是只涉及投毒行为,还是涉及包括投毒行为在内的投放危险物质行为。2004年4月改名为投放危险物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