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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本次购买75,000万元,本次购买后余额175,000万元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
本次委托理财期限:6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为此,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富达关于拟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与决议有效期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2018-007、临2018-012、临2019-018号公告)。
2018年10月,公司通过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整体打包出售持有的房地产板块业务股权及债权资产包,签订了《重大资产出售协议》,成交价为39.67亿元,协议约定分四期付款,并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2018年11月2日公司收到了第一笔转让款11.90亿元。基于上述,且鉴于近期公司在提前归还部分未到期借款的情况下仍将有大量间歇资金,结合2019年大额借款资金到期情况,需为此做好资金储备。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间歇资金的持有成本,并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增加现金管理额度10亿元,总额度提高到20亿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拟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与决议有效期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2018-056、临2018-057号、临2019-001号公告)。
根据上述授权,确定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75,000万元。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公司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购买情况
1月11日公司以闲置资金75,000万元,结合利率报价、信贷贡献等要素,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购买了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具体有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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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效益。
四、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购买后公司理财产品余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5,000万元。具体有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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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