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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提供相关截图
编者按:随着金融市场的活跃,金融产品的日渐丰富,交易方式的互联网化,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监管机构必须关注的焦点,但面对强大的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的诉求往往的不到及时的反馈。
2015年1月,华泰证券用户王先生在客户经理的多次推荐下,安装并激活了华泰证券的移动客户端,处于方便操作的考虑,王先生通过涨乐财富通进行分级基金“富国国企改革分级”基金的申购操作。
王先生于1月5日通过“涨乐财富通”的交易导航页面中陈列的“基金交易”项目进行了基金申购操作,但该项目属于场外基金申购,由于没有明确标注王先生并在申购过程中发现区别。而“涨乐财富通”中的“场内基金”选项被隐藏在了“更多…”中。
按照正常的场内申购分级基金,在T+2工作日可以进行分级基金分拆操作,而华泰证券实行T+1分拆(忙拆)、T+2卖出字基金的分级基金交易流程。
而当王先生在1月7日准备进行分拆时发现所申购的基金属于场外基金,想要进行分拆必须要去营业部签署场外基金转场内基金的转托管协议,经过与客户经理交涉资讯,王先生于1月8日工作日赶往营业部签署了书面转托管协议。
但王先生反馈在1月12日交易日进行基金分拆过程中因交易软件原因分拆失败,不得不于1月13日交易日重新进行分拆,1月14日交易日清仓时再次因交易软件原因迟卖几个小时,王先生提供了多分交易证明及交涉录音,就此事和讯网试图联系华泰客服中心进行核实,但由于客服中心忙碌并没有接通。
由于在使用移动客户端的操作过程中,王先生感觉受到了券商操作页面的诱导,在操作过程中并没有任何关于场外交易的提。在于证券公司的交涉中,王先生称其客户经理辩称基金交易默认为场外基金交易是行业主流做法让王先生感到不能接受。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部分券商的移动端交易软件可以看出,部分券商在导航页面对于场内基金交易有着明显的提示。在对交涉结果不满的情况下,王先生向证监会进行投诉。
证监会在接到处理后将此事发至华泰证券总部所在的江苏省证监局,在此后的一个半月里,王先生表示自己并有接到来自华泰证券以及江苏省证监局的联系,之后做出了基金交易默认为场外基金是行业主流做法的处理结果。
王先生对于江苏省证监局给出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不能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章证券交易第七十九条(六)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七)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在此次交涉中,王先生一直致力于维护作为客户的知情权,无论是交易的操作过程合适交易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问题。
交涉结果
王先生将江苏省证监局投诉至信访办,之后致电证监会热线寻求专家解答。至2015年3月8日,王先生并有得到证监会答复,所受到的损失也并没有得到补偿。
编者结语
对于投资者王先生的问题,编者多次连线华泰95597客户进行询问,但始终处于忙碌中并未接通,因此编者通过在线资讯业务进行了相关业务的资讯,并致电相关基金公司对于申购费用问题进行询问。
编者了解到,申购费用并不属于证券公司单方面制定,基金公司制定相关申购费用知道价格,券商可以酌情开展促销活动,基金公司主页上的申购费用优惠活动并不同时适用于其他代销机构。
客户的不满主要来自于自己知情权没有得到保护,同时相关软件并有对于分级基金这样较为复杂的操作进行指导说明,与客户经理的交涉往往属于亡羊补牢,对于资本市场的波动,时间的拖延带来完全不一样的结果。
随着金融行业互联网业务的大范围开展,通过便捷的网络服务节省时间和成本,是广大投资者所追求的,但是在业务推广中一些问题也在不断暴露出来。
面对网络交易平台,特别是移动端交易平台,产品起步时间不久还存在着很多不足,特别是对于对移动平台并不了解的投资者,产品缺乏相应的操作提示和产品说明。
金融产品交易涉及到投资者真金白银的收益,其安全性、合理性、便捷性都涉及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监管部门对于相关产品需要建立相关的规范性和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