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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新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思立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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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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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4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8,076,710股用于购买资产,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3,268,101股用于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84,570,000股增加至1,035,914,811股。新潮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长电科技138,927,411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长电科技回购,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而取得的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日期安排。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10月12日,本公司新加坡控股子公司JCET-SC (Singapore) Pte. Ltd.完成了对新加坡星科金朋的要约收购,持有其100%的股权。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将星科金朋一季度财务数据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星科金朋规模较大,将其合并报表后导致大部分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
具体影响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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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票于2015年11月30日起停牌。2015年12月5日,公司发布《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资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6年4月27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并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述交易协议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新潮
日期201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