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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11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运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经营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发生大幅波动,内部运营秩序正常。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
1、2016 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全文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相关公告。2016 年5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452号)。收到问询函后,我公司立即召集本次重组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已将问询函回复及相关中介机构核查意见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对《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修订及补充。2016年5月9日,公司发布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0日复牌。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进行中。
2、除上述事项之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有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是否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核,中国证监会是否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