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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顾志娟)8月31日,外汇局通报了部分违规典型案件,共23个案例,涉及7家银行,另外还有8家企业、1所学校、6名个人。23个案例处罚金额共计8235.14万元。
8家企业中,7家因逃汇被罚,包括江门市三七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瑞驰福贸易有限公司、汇众道和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大连哥伦比亚谷物商贸有限公司、广州雄集木业有限公司、武汉现代东方雕塑艺术有限公司、天津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企业逃汇方式主要是虚构贸易背景,使用虚假报关单、提单或发票等进行对外付汇。
另外,淄博高新区外国语学校的案由也是逃汇。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淄博高新区外国语学校利用15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以分拆购付汇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117.29万美元。
因逃汇案被罚的8个案例,被罚金额总计2751.82万元。
在通报的6名个人中,有4人因分拆逃汇被处罚,两人因非法买卖外汇被处罚,6人合计被罚2158.5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6人中有3人将外汇汇至境外账户的目的均是用于购买境外房产,手段包括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出。
例如,浙江籍王某在2012年11月至2015年2月间,将1497.28万元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
2016年1月至10月,广东籍唐某利用68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47.76万英镑。安徽籍卢某也是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88.68万加元。
在因逃汇被罚的企业中,武汉现代东方雕塑艺术有限公司的目的也是购买境外房产。该公司利用9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454.06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