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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华裔涉案 常规执行举措有点“尴尬”
今年8月的一天,执行干警接到了一个由广州出入境方面打来的电话:“您好,是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奉贤法院)吗?有位W女士疑似被贵法院限制出境,我这边跟您确认一下。”执行干警在电话里确认后不久,手机响了。
“我是要去香港参加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的,而且我是外籍华裔,我能犯什么事?你们凭什么限制我出境?”听得出,W火急火燎中还带着点不耐烦。
执行干警听完W的“抱怨”,便帮她“回忆”了一遍上海奉贤法院今年审结的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W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作为被告,拖欠原告20余万元的服务费。法院以充分的事实为依据,判令被告清偿原告的服务费及利息。
然而,直到5月底,被告仍未履行法院判决。原告代理律师于是来院申请执行。执行局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跟发生在很多“老赖”身上的“人去楼空”剧情相似,被告公司无财产可控、账户无交易往来,其法定代表人W则不知所踪。由于W是外籍人士,也查不到其相关户籍信息。案件一度陷入停滞。
一天下午,执行局按照惯例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对近期遇到的疑难案件开展研判。大家一致认为,该案中的W跟一般“老赖”不同,作为外籍人士的她,在国内没有固定的居住地,传统的上门调查、拘传等方式难见效果。但是,由于其经常进出国境,是否可以尝试一下采取限制其出境措施,促使她现身?
“边控”措施了解一下
“我们琢磨着,既然W是外籍人士,要在国内做生意,估计少不了要出入境,对其边控应该能产生一定效果。”执行干警说,“边控”其实是限制出境的另一种说法,往往针对具备一定规避执行情节的被执行人、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巧的是,W正好符合实施“边控”的条件。
决定了之后,执行干警先来到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奉贤分局,依法调查W的护照信息,并调查了她今年以来的出入境情况。了解后得知,W出入境频率相当高。有这个事实作为支撑,“边控”措施应该能起到很好的执行效果。
7月中旬,执行干警带着上海奉贤法院的相关材料先来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兑换文书,再到上海市出入境管理中心交控。“花了足足一天的时间交控。这下万事俱备,就等着W的电话了。”执行干警胸有成竹地说。
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 要求履行判决
果然,8月初,W主动联系上了执行干警。在听完执行干警梳理了案情并跟她确认了身份之后,她才缓过神来:“是的是的,是有这么回事,我都给忘了。”W听完执行干警的一番话,才突然想起来在国内为数不多的这单业务。因为W的业务大部分在国外,每次回国只作短暂停留。所以之前执行干警一直找不到她人。她立即主动表示愿意让公司尽快支付应履行的款项:“欠款和利息我都给,麻烦您让对方的代理律师尽快将利息算好后告诉我,我即刻转账。”
次日,被执行人公司便主动将总计约22万元的款项打过来。确认钱款到账后,执行干警的电话又响了:“您好,钱款已经汇至指定的银行账号了。”
因在联系到W后,她态度较好,并且及时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还承担了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法院依法为其解除了限制出境措施。
这个案件在采取限制出入境措施后一个月内就为申请人执行到了钱款,为申请人的企业走出困境带来希望。
“虽然案件前期遇到了一些困难,但是经过我们执行局充分研判,多方采取措施,终于快速地为申请人执行到钱款,我们感到很欣慰,这样的结果也让我们备受鼓舞。”执行干警愉快地说。
来源|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文:胡巧玲 方杨敏
责任编辑 | 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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